各有關單位:
民間借貸涉及民法(特別是合同法和擔保法)、金融法、公司法、訴訟法、刑法等諸多領域的復雜法律問題,而且往往刑事與民事交叉、實體與程序混合、誠信與欺詐糾纏、傳統與現代融合、合同自由與公共政策沖突。當前,我國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快速增長,全國人民法院審理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約占到全部民商事案件三分之一,如何厘清民間借貸行為中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保護與制裁的邊界,已成為包括司法界在內的全社會所關注的重大問題。
為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繼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對擔保物權實現特別程序及執行程序做出全新解釋和修改完善后,最高人民法院專門發布實施《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司法解釋解決了以往規范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散見在刑法、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規定中,散見在各種不同的司法解釋中而造成的難以統一適用的問題,對統一民間借貸糾紛法律適用,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具有重要作用。
為幫助各有關單位專業人士正確把握民間借貸糾紛疑難問題法律適用,準確理解與掌握《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司法解釋條文內容,在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業務庭支持下,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經研究決定舉辦“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理解適用暨民間借貸案件疑難法律問題解析”專題研修班。屆時,將邀請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業務庭資深法官、國家金融監管等部門專家以及國內優秀大律師擔綱主講,并與參會代表現場交流互動。
附件一、舉辦方式及參加辦法
附件二、報名回執表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
2015年8月
附件一、舉辦方式及參加辦法
一、主要內容
課題一:民間借貸形勢分析,發展趨勢及最新政策解析
主要內容:1、民間借貸等金融融資的新進展;2、民間融資所涉P2P、眾籌等第三方融資平臺解析;3、國家對民間融資實施管理新動態;4、風險分析與防范。
課題二:《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詳細解析
主要內容:1、民間借貸的界定;2、民間借貸糾紛的受理與管轄;3、民間借貸糾紛的當事人;4、民間借貸涉及刑事的處理的規定;5、民間借貸的效力認定(法律關系審查、借貸事實的認定);6、民間借貸的事實審查與舉證分擔的規定;7、關于互聯網借貸平臺的責任的規定;8、關于民間借貸合同與買賣合同混合情形的認定;9、關于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規定;10、關于企業間借貸的效力的規定;11、關于虛假民事訴訟的處理;12、民間借貸的法律適用的規定(擔保糾紛,典當糾紛等);13、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14、關于法定代表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的規定;15、關于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借款的規定;16、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和利息的規定(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17、關于合法債權與非法債權問題。
課題三、非法集資案件中疑難法律問題
主要內容:1、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的重點難點疑點問題,合法融資與非法集資界定;2、P2P、眾籌等第三方平臺方式法律屬性、風險防范及其與非法集資之區分。
課題四:民間借貸所涉民刑交叉司法實務——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中的民刑交叉司法解釋
主要內容:1、98年司法解釋在實際施行中的問題解析;2、關于民事糾紛案件與涉嫌犯罪案件應當分開審理及合并審理的情形的規定(先刑后民、先民后刑、民刑并行);3、關于先刑后民的理解與中止審理的規定;4、關于追繳、退賠與當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規定;5、關于移送審理的規定;6、刑事上構成詐騙罪,民商事合同效力認定問題;7、單位工作人員犯罪,單位是否承擔責任問題;8、訴訟時效問題;9、關于追贓與善意取得制度的規定;10、相關司法案例分析。
課題五:民間借貸擔保疑難問題及擔保糾紛法律適用
主要內容:1、擔保物權糾紛疑難問題:房地分別抵押的效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收回;法定抵押權優先效力的范圍;物權公示之公信力與擔保物權之善意取得;請求實現擔保物權期間的問題;2、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程序疑難問題:(同一債權的擔保物有多個且所在地不同的申請實現擔保物權問題;人保與物保并存時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問題;同一財產上有多個擔保物的后順位擔保物權人的申請問題;實現擔保物權程序中的保全問題);3、借款擔保合同疑難法律問題:擔保合同與擔保物權的效力區分;物保與人保并存的法律適用;抵押財產的轉讓規則;借款擔保合同中與破產有關的問題;4、特殊擔保、非典型擔保疑難法律問題:(動產抵押、動產浮動抵押、應收賬款質押、賬戶質押、讓與擔保、所有權保留);5、P2P、眾籌等第三方融資平臺所涉擔保責任。
課題六:金融借貸糾紛案件審判疑難問題解析
主要內容:1、借款合同成立中的疑難問題(借款本金的確定、公章瑕疵情形下合同成立與否的認定、格式條款的效力);2、借款合同效力認定中的疑難問題(未生效與無效的區別、實務中的疑難問題);3、委托貸款糾紛訴訟主體問題;4、債務承擔情形下債務主體和責任范圍的認定;5、違約責任的認定;6、相關擔保問題(保證期間相關疑難問題、以劃撥土地使用權上的房屋進行抵押的效力認定、保證金擔保的認定、獨立擔保的效力認定、以買賣合同作為質押的性質認定和效力確認);
課題七:民間借貸案件中債務追償實務與技巧
主要內容:1、財產保全要點分析;2、執行特殊情況處理;3、債權保全。
課題八:民間借貸案件中債權保護與執行疑難問題——結合最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執行程序部分及執行異議復議、執行異議審查司法解釋
主要內容:(一)、新民訴法司法解釋之執行程序疑難問題理解適用及應對;(二)、執行異議復議、執行異議審查司法解釋解析及異議之訴疑難問題解析及應對;(三)、民間借貸案件中債權保護與執行實務:1、申請執行(如何把握申請執行期間?如何選擇執行法院?)2、哪些主體可申請強制執行?3、可以對哪些主體強制執行?4、可以對哪些財產強制執行?有哪些限制?5、如何有效查明被執行人財產?6、如何有效控制被執行人財產?7、如何最大限度實現財產價值?8、對出租、設定抵押房屋的執行實務與技巧9、多債權人參與分配疑難問題與處理技巧;10、如何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救濟途徑保護債權。
主講專家(排名不分先后):
中國銀監會相關領導
趙晉山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姚 輝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導;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負責人
黃建中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處副處長;民刑交叉司法解釋執筆人
韓彥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審判長;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執筆人之一
肖 峰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級法官;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執筆人之一
陳 勝 原中國銀監會法規部處長、現金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雷繼平 原最高院民二庭審判長、現金杜律師事務所爭議解決部負責人
(以上專家均已邀請,但因不可預見因素,具體出席專家以報到時日程表為準。專家發言時題目可能略有調整,請以報到時日程表為準)
二、參會對象
各地方政府金融辦、中小企業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擔保業協會主管領導;融資性擔保、信用擔保、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再擔保機構總經理、業務經理及風險管理部、法律部負責人;商業銀行主管信貸業務、銀保合作、保理及小微金融業務人員;各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各大學法律院系從事民商法教學、研究的老師及其他有關人員等。
三、舉辦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 2015年 10月 8 日(星期四)
研修時間: 2015年 10月 9日 — 10月 11日
研修地點:中國人民大學校內
四、相關費用
參加人員須交納研修費3000元(含培訓、資料、會場、專家費用等)。
五、報名方式
聯 系 人:孟老師(010)60760220 13811804595
高老師(010)62515711
自動傳真:(010)60760220
報名郵箱:2560559117@qq.com
附件二:報名回執表
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理解適用暨民間借貸案件疑難法律問題解析專題研修班報名回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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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此表請填好盡快傳真至:010—60760220或發郵箱25605591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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