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護工市場較為無序,部分患者及家屬難以滿意——本市探索護理人員“二層四級”管理制
日期:2009-04-14
作者:姚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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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家屬陪床會成為我國特有的醫療現象?為什么護工會成為緊俏的“編外醫護”?
2008年《上海市護理事業發展實施方案(2007-2010)》顯示,本市護理人員數量緊缺,流失嚴重。市人大代表、君悅
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正東在行風監督中調查發現,本市醫院護工市場較為無序,部分患者及家屬對此仍有不滿。劉正東提出書面意見建議規范護理人員管理制度。昨天,記者從市衛生局對書面意見的答復中獲悉,本市已初步制定護理人員“二層四級”管理制度。
護士超負荷運轉服務縮水
按照衛生部的要求,病房床位與病房護士比至少不得低于1:0.4。2006年上海市常住人口為1815萬,注冊護士4.22萬,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比例為2.33,病房床位與病房護士之比為1:0.36。一名護士白天需要護理20個左右的病人,到晚上這個數字就得翻一番。“這導致護士超負荷工作,為病人提供的護理服務嚴重‘縮水’。”劉正東說。
根據衛生部的護理費標準,一級護理每天10元,二級護理8元,三級護理6元。“這使得護士既無暇也無心包攬護理,生活護理就落到了家屬身上,導致我國出現家屬陪床的特殊現象。”劉正東說,也正是這種供需缺口催生了護工職業。
護工管理混亂保障缺乏
劉正東調查發現,現有護工大概有兩種來源。一是醫院提供,醫院在護工公司與患者之間牽線,并向公司收取管理費。二是患者私雇,所謂“黑工”就是這種沒有固定管理的散護,導致護工之間爭搶生意、訛詐雇主,以及違反醫院規章紀律等問題屢屢發生。
同時,據2007年發布的《上海女性護理工現狀調查報告》顯示,上海30家受訪醫院中,77.7%的護工沒有簽訂過勞動合同,84.2%的人沒有參加社會保險;加班沒有加班工資的人占73.3%。而護工的一個工作日,就是24小時。
按照上海市護理協會規定的護工收費標準,本市一級醫院護工費在每天30元左右,二級醫院護工費在40至60元/天,三級醫院護工費每天標準為80至90元。“但護理協會的標準并非強制標準。”劉正東說,護工月平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占3.5%,500-1000元的占59.9%,1500-2000元的人占31.6%,64%的人月工資不到1000元,高達84%的受訪者回答曾被拖欠工資。
將探索分層分級管理制
究竟該如何規范護工管理?市衛生局在書面意見答復中說,今年,本市將探索護理人員分層分級使用管理制度,目前已初步制定“二層四級”管理制度。“二層”分為注冊護士和護理員。注冊護士分為一級護士(護士)、二級護士(護師)、三級護士(主管護師)和四級護士(副主任護士和主任護師)。對護理員的具體設想是——
■向社會招聘有志向從事護理員工作的社會人員,文化程度至少初中畢業及以上。制定培訓課程,護理員必須完成3個月的學習課程。
■界定職責:除日常生活護理外,還可輔助護士從事清洗消毒、協助病人康復訓練等簡單的基礎護理活動。
■明確管理主體為醫院,醫院除加強日常監管外,還需定期組織業務培訓。明確護理員由醫院聘用,聘用方需支付酬薪及綜合保險等。
■根據醫院不同級別,相應提高住院病人護理費,鼓勵醫院聘用適量的護理員,確保滿足本市住院病人對基本護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