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煒在知識產權、國際期貨交易、外商對華投資等服務領域方面可謂“術業有專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吳煒對汽車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方面非常擅長。在中國加入WTO后,隨著市場的開放,世界著名的汽車集團都正在盡最大的可能介入中國市場,由此除了對國內汽車廠商產生一些結構變化的影響之外,也直接影響著國內法律的不斷變化。正因為這樣,汽車領域法律服務的作用也就顯得即為需要了:不僅要引導和管理外資發面發揮重要的作用,同事也要保護國內相關企業的利益不受影響,使兩者協調發展,甚至還會影響到整個國內汽車工業的發展現狀和前景。然而目前在國內,有關這一方面的專業法律服務隊伍還相對缺乏。不過,吳煒以及他的團隊卻是這個領域法律服務的佼佼者。由于長期解除汽車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接過不少大案,吳煒積累了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辦案經驗,在2003年順利解決的“上海采埃孚變速器有限公司成立”項目上,吳煒就為我們展示了他精明細致的辦案拿手好戲。
上海采埃孚變速器有限公司(上海采埃孚)由德國采埃孚變速器有限公司(德國采埃孚)和上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共同組建,由于德國采埃孚是生產汽車變速器的全球領先企業,擁有最現金的變速器技術;而上汽是我國最大的轎車生產企業,因而雙方合資成立上海采埃孚能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實現強強聯手,可以說影響重大。
合資雙方從2002年下半年開始接觸,并于當年11月形成了合資合同的草稿。2003年初,雙方開始合資談判。吳煒與他的同事作為上汽聘請的法律顧問,從頭至尾參加了整個項目成立過程。值得一提的是這樣一個小插曲:在此之前,吳煒和他的事務所也為這次談判中的德方提供過法律服務,德方覺得吳煒對于中國汽車市場方面的案子非常精通,所以在此項目談判時力邀吳煒參加。不過因為上汽集團的邀請在線而德方晚了一個星期,所以吳煒還是承接了上汽的邀請。又去的是,德方之后沒有另外邀請其他律師,在談判時只是請了自己公司的內部法律顧問,個中原因可能一來沒有找到更合適的,而更重要的是完全信任吳煒及邦信陽的職業道德。
2003年的2月,為了顯示談判公正,談判選擇在陽光明媚的云南省昆明市。談判的氣氛是輕松的,大家顯然都對談判的成功充滿信心。對于一些常規性的問題,雙方都似乎輕描淡寫得一筆帶過。很快,雙方已經對大部分協議條款達成了一致。于是,談判的大部分精力就集中到剩下的“少數重大問題”上,一碰到決定雙方利益成敗的關鍵性問題,雙方立刻抖擻精神絲毫不見大意和馬虎。談判中,雙方的注意力一致得集中在“未來合資公司的管理權分配問題”上來。在這個合資項目中,合資公司的總經理由德方提名,副總經理由中方提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都由董事會任命。由于項目中中外雙方的股比為49:51,雙方的股權幾乎相等。因此上汽提出合資公司實行雙經理負責制,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進行平均分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都應向董事會負責。但是德國采埃孚卻認為,任何一個公司首先應該只有一個負責人,否則,公司未來的正常運營和效率都會受到影響,因此他們提出了副總經理向總經理否則并匯報工作的要求。雙方都堅持自己的要求,吳煒認為,這是雙方各自在公司管理理念和哲學觀念上的差異所至,于是在經過一番思考和討論后,吳煒很快設計出了一套新的管理結構:首先,尊重德國采埃孚要求的總經理負責制,規定副總經理要向總經理匯報工作,這樣更能體現公司作為整體管理的現代理念;其次,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平均分配。具體的分配方法是:總經理負責制造部、采購物流部、產品工程部。副總經理負責財務部、銷售部、信息技術部及總務/人力資源部。他們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職責,如果雙方在重大問題上有分歧,則提交董事會討論并取得一直意見后方可實施。這樣中方的要求也能夠得到實現。
吳煒設計的這個方案收到了中德雙方的肯定和采納,很快合資項目中的另一個重大問題——關于董事會會議的決議權事項,也用非常巧妙的設計方案圓滿解決了。作為專業的商務歷史,由于經常會在各種項目中遇到上述類似情況,所以這兩個問題難不倒吳煒。事實上,在整個合資項目中,有一個問題始終困擾著中德雙方的合資成功,而隨著談判時間的日益臨近,這個問題也成為吳煒和他的工作小組碰到的最棘手問題——中德雙方關于“非競爭”理解上的歧義。
對于上汽和德國采埃孚成立上海采埃孚的項目,上汽和德國采埃孚都有各自不同的謀劃:一方面對于德國采埃孚來說,其作為世界頂級的餓專業自動變速箱生產商,在技術和投資上占了極大的優勢,通過與上汽合資建廠,德國采埃孚將以此打開在中國汽車零部件銷售的通道。不過這只是德國人謀劃中的一個“踏板”,他們受利益驅動,當然不僅僅只想占領上汽等一兩個整車市場,他們的進攻矛頭實際上是指向整個中國整車市場——他們的心思是希望在和上汽建立上海采埃孚之后,還能和其他國內車商保持合作。而另一方面,上汽顯然不愿意看到有其他的車商與他們共分一杯羹,更不希望看到“自己搭臺,卻供他人唱戲”的結果,上汽希望德方為自己提供的技術和投資能夠擴大自身在中國市場上的優勢和領地,而如果德國采埃孚為國內其他車商直接供貨的話,會影響甚至決定上海采埃孚的成敗。因此,上汽在吳煒的建議下,要求德國采埃孚不管在什么情況下都不能向中國直接供貨。或許是因為吳煒的精明讓德國人占不了半點便宜,因而關于這個“不競爭條款”問題,雙方談判了整整一年,最終在2004年3月2日決心正式簽署合資文件。簽完字開始喝香檳的當口,德國采埃孚的律師拍著吳煒的肩膀對他說:“真有你的,這可是我們在中國談得最辛苦的一場談判了。”雖然談判時是對手,但德國人贊賞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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