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地震一年來,各地律師協會弘揚抗震救災精神幫助災區律師行業災后重建。2009年3月,上海市律師代表大會通過決定:在兩年內撥付200萬元資金,為災區律師援建或構建500平方米辦公用房,支持災區律師業的恢復和重建。廣東省律協出資和籌集款項73萬元,設立“援助四川地震災區律師行業專項基金”,用于支持四川地震災區律師行業發展工作。貴州省律師協會向災區捐款50萬元,北京市律師協會捐款29萬元,專項用于地震災區德陽市律師的培訓工作。在北京市對口支援什邡市災后重建項目中,北京市律師協會獨立承擔了對什邡市一家小學的援建項目,約800萬元。河北省律師協會向災區捐款30萬元,用于災區律師行業的災后重建。據成都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市接受的援助為推動當地律師業更好地為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特別是統籌城鄉和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了進一步推動律師行業積極參與災后重建工作的開展,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決定,對在災后重建貢獻突出的上海市律師協會、廣東省律師協會、貴州省律師協會、北京市律師協會、河北省律師協會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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