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參與化解社會矛盾的理論與實踐”研討會舉行
日期:2010-12-21
作者:劉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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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律協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2010年年會暨“律師參與化解社會矛盾的理論與實踐“研討會12月19日在中央財經大學舉行。 全國律協憲法與人權委員會秘書長、中央財大法學院副院長李軒主持開幕式,全國律協副秘書長里紅、憲法與人權委員會主任吳革、行政法委員會執委呂立秋分別致辭。原全國律協會長高宗澤出席開幕式并發表主題演講。在高宗澤擔任五屆全國律協會長期間,全國律協于2004年底成立了全國律協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引發業內外廣泛關注。
第一單元研討主題是“律師的社會責任與人權保障“,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文釗主持。
高宗澤發表演講“律師的社會責任及社會矛盾化解的律師參與“。高宗澤認為,律師的社會責任是依法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這與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不但不沖突,反而是高度契合的,律師在化解社會矛盾中可以發揮作用。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演講的題目是“社會穩定與律師作為“。王錫鋅認為,當前社會矛盾激化,維穩形勢嚴峻,而且現在的維穩方式存在缺陷。王認為,群體性事件(集體行動)發生了新變化:內部矛盾外部化,經濟矛盾政治化,組織化程度高,互聯網上網下互動配合多,無直接利害關系者參與越來越多。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演講的題目是“律師的理想與現實“。何教授認為,律師要有道義,律師要有智慧,律師要有鐵骨,律師要有才華。
全國律協行政法委員會執委王才亮演講的主題是“正確認識律師參與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王律師認為,化解矛盾就是將對抗性矛盾轉變為非對抗性矛盾。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院肖建華教授演講的題目是“司法能動主義的理性解讀“。
全國律協憲法與人權委員會主任吳革演講的題目是“司法救助,人皆可享“。吳律師認為,社會矛盾的激化源于利益紛爭,而法律是化解社會矛盾的長效機制。吳革認為,政府采取現有維穩的方式而非通過法律手段化解矛盾,是因為法律資源分布不均,貧窮的老百姓無力聘請律師。吳律師建議設立國家救助局。
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呂立秋、河南鼎大律師事務所陳占軍、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朱衛紅、浙江之星律師事務所袁裕來等四位律師對第一單元的嘉賓演講進行了評議。
第二單元:“社會矛盾化解的律師參與“,河南共同律師事務所陳啟超主持。
全國律協憲法與人權委員會副主任陳有西演講題目是“法治中國與律師使命“。
北京律協憲法委員會副主任魏大忠演講的題目是“律師參與群體性、敏感性訴訟的經驗“。主動向司法行政機關報告,講政治顧大局,慎對媒體,同行相互照顧,避免單打獨斗,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沉著應對各種突發事件。
山東晨浩律師事務所陳光武演講的題目是“以維權促穩定,破解維穩怪圈“。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周澤演講的主題是“新聞輿論監督與律師維權“。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李剛演講的主題是“公益訴訟與律師作為“。
江蘇崔武律師事務所崔武演講的主題是“律師與社區公民教育“。崔武強調公民教育的重要性,從小培養理性思考、懂法、有民主意識的建設者,律師有優勢。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呂良彪、北京昌明律師事務所蔣五四、北京京華律師事務所秦兵、北京德勤律師事務所徐燦等四位律師對第二單元的嘉賓演講進行了精彩點評。
第三單元主題是“法治政府建設的律師參與“,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岳琴舫主持。
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李晨演講主題是“律師參與行政法律服務縱橫談“。
江西劉錫秋律師事務所劉錫秋演講的主題是“律師參與人大立法與監督“。“。
北京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謝惠定演講的主題是“律師參與政府重大決策探析“。今年10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增加政府決策的合法性審查,這給律師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北京律協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主任馬維國演講的主題是“律師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理論與實踐“。馬律師介紹了“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總體框架的實驗。
廣東海際明律師事務所何富杰演講的主題是“律師服務與地方政府法制建設“。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涂崇禹演講的主題是“律師在社會建設中的作用“。
浙江省公職律師陳林、山西中略律師事務所張培義、北京魏汝久律師事務所魏汝久、北京共和律師事務所陳更等四位律師對第三單元的嘉賓演講進行了精彩點評。
全國律協憲法與人權委員會副主任陳有西主持閉幕式,全國律協行政法委員會執委王才亮和全國律協憲法與人權委員會主任吳革分別代表兩個委員會總結致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