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律師明年持證件可免安檢進審判區
日期:2010-12-30
作者:蔣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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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律師只要持相關證件,便可免安檢進入人民法院審判區域。這是市高法院和市司法局今日下午會簽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維護司法公正的意見》中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第一條,該意見還健全了法官與律師交流溝通機制,包括召開座談會、網上業務交流等。
記者看到,在意見中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第一條明確,“律師持執業證、當事人委托書、律師事務所函或執業證、法院出庭通知書,即可免安檢進入人民法院審判區域。”意見還規定,法院和法官要為律師設置專門閱卷場所,提供復印機等設備,方便律師查閱、摘錄、復印、復制案件材料。除了按照國家規定保密的意外,應允許律師復印或以拍照等方式復制。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錢鋒在會上說,律師和法官都以法律為業,由于工作原因雙方會形成一定的相互關系,要正確處理這種關系,保障律師依法執業。“這對確保司法公正廉潔,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一直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和追求。”
錢鋒表示,隨著法院和司法局、律師協會相互溝通交流、配合監督機制的建立和加強,全市律師的執業權利定會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公信定會得到進一步提升,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會得到更好的維護。
市司法局局長林育均稱,市司法局今年已處理律師34名,將繼續加強對律師的管理教育。他希望律師能用好協議明確的各項權益,真心實意工作,與法官一起共同維護司法公平公正。
據了解,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維護司法公正的意見》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