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希燕,男,湖南省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 遲夙生,女,黑龍江省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 一個是南方的男律師,一個是東北的女律師,相距千里,本來沒什么關系。兩個同是全國人大代表的律師分屬在湖南和黑龍江兩個代表團里,然而,兩位律師卻對未成年人保護同樣關注。 今年春節期間在網絡上掀起的微博打拐熱潮,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微博是年輕人的新潮工具,利用微博傳播乞討兒童的照片,幫助孩子找到家,增強了年輕人的社會責任感,通過微博打拐,讓喜歡網絡的更多的人參與到打拐之中。 “這場行動的意義,不僅是努力解救一些乞討兒童,它更能促使社會公眾真正重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同時關注社會力量在社會建設、社會治理方面的積極作用。“秦希燕說,目前,我國在打拐等方面已有一系列的法律規定,如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義務教育法、刑法等,都有有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禁止兒童乞討的規定,并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在加大打拐力度的同時應繼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秦希燕認為,公民通過微博等手段支持打拐,是公民法治意識的提升,但是在打拐中,要強化行政機關的責任。為此,秦希燕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增加規定:不依法履行打擊拐賣兒童行為的行政機關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遲夙生也提交了一份關于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議案。 遲夙生認為,我國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是1991年9月4日通過的,2006年12月29日進行了修訂。該法規定:“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而現行的我國的公安機關能夠做出處罰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可是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種類都是很輕微的處罰。這樣很輕的處罰和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所禁止的“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造成的未成年人身心的巨大傷害不成比例。 遲夙生介紹,隨著我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國家全面免除九年義務教育學費等,該條已經不適合我們發展的實際情況,應當進行修改。特別是我國義務教育法還規定:“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要求無論是被拐的孩子還是自己的子女去乞討,都無法保證他們正常上學接受法定的九年義務教育。 遲夙生建議,第七十一條應當修改為:“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的,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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