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扶持律師學院
日期:2011-03-10
作者: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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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區曾經是深圳律師的聚集地,見證了深圳律師業的成長,如何充分發揮羅湖律師在盤活區域經濟、改善營商環境和法制環境及服務羅湖中心工作中的作用?深圳市律協會長余俊福3月8日建議羅湖區在政府購買法律服務以及推動深港法律服務業合作上“大做文章”。
為探索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機制,2011年3月8日上午,市律協會長余俊福、深圳市司法局律師公證管理處處長李玉祥、市律協羅湖區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梁江洲、市律協副秘書長王紅一行到羅湖區政府調研。
羅湖區副區長郭志文介紹,羅湖區作為深圳最早的城市建成區和商業區,一直以來在深圳市的商業及服務業中占據重要地位,在自然環境和商貿、金融、信息、物流產業等方面擁有獨特優勢。羅湖區的“十二五”規劃把“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列為重要目標,希望借“城市更新”、“和諧社區建設”為契機,推動羅湖乃至深圳高端服務業的發展。
參照目前福田區、寶安區政府建立的較為成熟的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機制,余俊福提出建議:區政府為政府各組成部門配備法律顧問;羅湖區給予優惠的政策扶持,扶持一批規模化、品牌化的律師事務所;發揮羅湖毗鄰香港的區位優勢和城市更新的契機,推動深港法律服務業的合作和交流。
羅湖區區長倪澤望指出,羅湖區現在乃至將來依然要保持深圳商業、文化、金融中心區域的位置,并期望進一步推進法律服務、金融服務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區委、政府也將給予扶持性措施。區政府將責成區司法局在律師進社區工作和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方面進行廣泛調研,盡快制定可行性工作方案,推動此項工作的落實。
倪澤望介紹說,羅湖區將探索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新模式,包括加大推動律師進社區工作力度;打造“法律超市”。建立高端服務業辦公場所,吸引國內外優秀大型律師事務所及會計師事務所進駐,深化深港法律服務業合作,形成聚集效應,為百姓提供優質服務;扶持律師學院的建設。為律師繼續教育培訓及崗前培訓提供場地支持,提高區域律師乃至全市律師的整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