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一站式調解交通事故糾紛效率高
日期:2011-03-15
作者:關麗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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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昌吉市律師協會了解到:自新疆新藍天律師事務所與昌吉市交警大隊成立道路交通民事賠償人民調解委員會后,律師作為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糾紛中發揮的作用不斷增強,至今已成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糾紛百余起。
據了解,2010年昌吉市發生接報警出警的道路交通事故5600余起。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交警部門的行政調解已遠不能滿足數量龐大的案件需要。去年10月,經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兩級政府部門審批,新疆新藍天律師事務所抽調律師與昌吉市交警大隊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賠償人民調解委員會,并與昌吉市公安局、昌吉市人民法院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構建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調解新模式。
為節約當事人時間,律師在調解過程中采取現場調解和一站式調解的方式,運用專業法律知識解疑答惑,使用嫻熟調解技巧定紛止爭。對在交通事故發生后,不熟悉法律規定或對事故處理程序一知半解的當事人,律師耐心為其講解法條并告知辦案程序;對在事故認定結果作出后,不能理解認定結論或不愿意復議的當事人,律師悉心給其說理并解疑釋惑。特別是對傷人或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受到人身損害一方因接受治療或經濟困難而無法打官司,未受人身損害一方又想盡快進行賠付,律師便適時免費展開調解。經調解,90%的案件都能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