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銅陵:成立首家“法律援助青年律師團”
日期:2011-03-21
作者:陳尚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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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能力,提高法律咨詢和辦案質量,建立和培育一支年輕、專業、穩定的法律援助律師隊伍,近日,銅陵市司法局決定成立全省首家“法律援助青年律師團”。
“法律援助青年律師團”的報名方式將采取組織推薦和自我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經市法律援助中心審查批準后,發放聘書。受聘任到“法律援助青年律師團”的青年律師不僅要熱心法律援助工作,職業道德良好,還要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社會責任意識。受聘任后主要從事解答法律咨詢,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參加法律援助其他公益性活動等。銅陵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據律師個人專業方向和善長領域,每年指派案件不少于5件,足額及時發放辦案補貼。
為提高法律援助青年律師法律咨詢和辦案質量,銅陵市司法局在辦案數量、補貼標準、案件質量控制、考核、獎懲、新團員的吸納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法援律師積極參加法律咨詢接待,準時到達工作場所,做到著裝整齊、舉止文明、態度熱情、解答耐心。對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應當認真負責,尊重受援人的人格尊嚴和個人隱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案件管理上,該市法律援助中心將采取案件跟蹤、參與案件討論、庭審旁聽、回訪受援人及審理人員、接受投訴、審查卷宗等方式對案件承辦質量進行日常監督并將案件承辦情況記入律師執業檔案。
該市法律援助中心將對法律援助青年律師承辦案件情況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律師事務所、律師評先評優的依據。對工作成績突出的法律援助青年律師予以評選表彰;對在日常監督檢查和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律師予以解聘。對申請加入“法律援助青年律師團”的律師,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定期吸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