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類揚塵污染,寧夏律師建議應盡快立法,將城市揚塵治理納入法制軌道。
露天土山綿延百米
近日,家住銀川的孟女士望著窗前綿延的“土山”,不禁憂慮起沙塵天氣。《法制日報》記者看到,在小區南側,一座高約3米、長約200米的“土山”露天堆放在道路上。狹窄的道路上不時有車輛經過,車輪裹挾起沙塵,在晴朗的天空下飄散蔓延。
據了解,這座“土山”是由周邊建筑工地產生的土方及建筑垃圾堆積而成,已有一年之久。孟女士說:“每當起風的時候,我們這里的沙塵比城里別的地方都大。小風小沙塵,大風大沙塵,沒風時過往車輛也能卷起沙塵,家里每天擦都擦不干凈。”
類似的情況,在銀川市內并不少見。記者走訪時,發現了兩處露天堆積的大面積土方,都是由相關建設單位施工遺留,且均未采取封閉、遮蓋等防塵措施。
揚塵污染存治理難點
對于城市露天土方所造成的揚塵污染,寧夏相關主管部門并非沒有動作。作為自治區2010年為民辦10件環保實事之一,去年寧夏全區共出動執法人員9143人次,檢查城市建筑施工場地、揚塵場地等1983家,其中整治合格1451家,行政處罰157家。在環保、公安、住建部門開展的聯合整治中,無一例外都要求施工單位在場地周圍設置圍擋,對砂石、灰土等物料進行封閉、遮蓋;工程完工后應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對裸露地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據銀川市綜義律師事務所馬建榮律師介紹,早在2005年6月,《銀川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就要求對砂石、灰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質應采取遮蓋等有效防塵措施,違者可給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未采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污染的,還可依照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處以兩萬元以下罰款。
然而在現實操作中,“防治措施”和“大氣受到污染”的界定成為執法的兩大難點。一位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分析稱,目前對于建筑土方揚塵的防治措施、方法和效果尚無明確具體、可操作性的規定,而揚塵污染又是一個在特定時段發生、污染強度多變且無法后期測量的參數,造成個別建筑單位隨意堆放易揚塵的物質,執法部門處罰乏力的現狀。
征收揚塵污染保證金“單純要求建設單位采取防治措施或者對違法者進行罰款,并不能起到綜合治理的作用。”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劉亞平律師認為,應當開征揚塵排污費。
劉亞平、馬建榮等受訪律師均認為,通過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可有效治理土方揚塵的排放量,也從一定程度上減少區域性揚塵天氣的出現。寧夏立法部門應就此展開調研,盡早制定符合寧夏全區實際的工地揚塵排污費征收法規。征收的排污費應納入當地財政統籌,專項用于植樹造林、防風固沙等污染防治。
對于個別企業“寧愿繳費不愿治理”的情況,劉亞平認為,可通過征收一定數額揚塵污染保證金的方式,督促施工單位主動治理。對治理效果明顯的單位,可結合污染監控數據,在完工后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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