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律師執業證 “黑律師”被判拘役
日期:2011-04-11
作者:顏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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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檢察院日前起訴一宗“黑律師”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身為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卻以身試法、偽造律師執業證的被告人張某被法院依法判處拘役5個月。
據介紹,被告人張某原系黑龍江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在律師事務所負責接待群眾和法律咨詢等工作,但無律師執業證書。為了使前來咨詢的當事人相信自己,2008年7月,張某提供了照片和個人信息,以200元的價格找人辦了一張假律師執業證。
2008年10月被告人張某的兒子張某偉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寶安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張某遂攜帶假律師執業證和黑龍江某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函等相關證明文件,辦理了會見審批手續,到寶安看守所會見張某偉。
12月12日上午,張某來到寶安區公安分局預審大隊再次辦理會見審批手續時,細心的民警發現張某所持律師執業證上的身份證號碼、執業證號碼存在疑點,經向律師所核實,發現張某所持證件系假證件,遂將張某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