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兩會”前夕,市政協委員游閩鍵在本報接聽“兩會熱線”時曾接到一位殘疾市民的來電,反映上海對殘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能給予優惠,但全國其他大城市已經做到完全免費或優惠。游閩鍵為此遞交了三年提案,對這個問題進行呼吁。
游閩鍵發出此呼吁的依據是我國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其中明文規定對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給予優惠。
記者查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發現第五十條明確寫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殘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便利和優惠。”
據游閩鍵調研,目前華東六省一市,除上海外,已全部對殘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給予免費或優惠,而四個直轄市中也只有上海未施行殘疾人保障法中所規定的這條。
游閩鍵為此分別于2011、2012年“兩會”上遞交提案,呼吁上海盡快對殘疾人乘公交車及地鐵給予優惠,今年,他再次遞交了該提案,并在本屆大會的專題會議上做了發言。
市交港局局長孫建平在接受記者的采訪中表示,對委員反映的民生問題,主管部門應積極呼應,也將和有關部門一起來研究問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