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員:
自疫情發生以來,上海律協與市公安局監管總隊保持溝通,共同商討疫情期間律師會見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因全國部分地區包括上海等地出現新冠本土疫情病例,為應對疫情的需要,本市看守所采取了較為嚴格的律師會見措施。經上海律協積極協商,監管總隊對本市看守所律師會見工作進行相應調整。現轉發市公安局監管總隊相關通報(見附件),自2021年11月26日起實施。
請各位會員周知并積極配合本市看守所和監所管理部門做好律師會見的相關工作,在會見過程中遵守各項規定及執業紀律,依法、依規、誠信執業。會見期間如遇侵犯律師執業權利或其他需要協調的情形,可在工作日撥打監管總隊“律師會見投訴求助電話”:021-28952705。
附件:關于現階段封閉管理勤務模式下律師會見工作要求的函
上海市律師協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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