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中國律師
日期:2007-04-08
作者:李劍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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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翊青
律師案例 李劍瀟 采寫
我是奧田昭二,現任日本商業聯合機構的駐華總代表。在中國工作的4年中,本機構一直與各地政府保持合作并開展相關工作。為了感謝中國政府的關心和幫助,我們也一直尋找機會來回報社會。
2006年中,我們了解到在安徽某貧困縣,有大量孩子因經濟原因和教育設施的破敗而隨時可能被迫輟學。經討論,我們機構決定在當地援建希望小學,并資助部分特困孩子完成學業。
上海里格
律師事務所所長安翊青
律師,是我多年的合作伙伴和朋友。聽到這個消息后,安
律師表現出了極大的關注,不僅盡力捐款,還主動要求參加對當地的援助活動。
2006年9月,我們一行人前往安徽進行實地考察。途中,安
律師不時通過電話回答客戶的法律咨詢、與同事確認工作安排,甚至通過電話解決了遠在某機場一位日本客戶與機場工作人員的糾紛。我對安
律師及其團隊的業務能力和工作熱情一向十分欽佩,但安
律師的應變能力和效率依然讓我非常吃驚。
抵達目的地后,我們立即參觀了當地的學校和村民的家庭,并與當地的政府人員協商援建希望小學的具體措施。這個過程中,安
律師多次離席前往廚房和食堂。她告訴我,按照中國的傳統習慣,招待貴客時,即使條件再艱苦,也往往會安排很豐盛的酒宴。而按照日本的傳統習慣,招待客人的方式應當根據主人的真實能力來確定。安
律師擔心,若當地政府的接待規格過高,則可能使還不理解中國文化的日本人產生誤解。安
律師的細心和周到讓我深受感動。
會議后期,當地政府人員提出為希望小學的援建設立一個“建設委員會”。安
律師一針見血地發問:“建設委員會”什么性質?工作人員的薪資如何撥付?當地政府人員立即回答,“建設委員會”是一個捐助款項的監管機構,工作人員都不收取分文報酬。得到這樣的回答,我們對“建設委員會”的設置予以了認可。
就這樣,在幾次考察后,我們決定捐助72萬元用于資助當地的特困孩子,并援建3所希望小學。
通過這次公益活動,我們更為深刻地看到了安
律師的愛心和社會責任感。把業務交給這樣的
律師,我們還能不放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