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 “兩公律師”起步 任重而又道遠
來源:中國律師網
日期:2016-11-16
作者:全國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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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江蘇省司法廳舉辦首批公職律師公司律師集中頒證儀式。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江蘇高科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獲頒執業證書。此舉標志著我省“兩公律師”在全省全面推開。
試點十多年,已有“兩公律師”200多名
公職律師是在國家行政部門設立的政府律師,由政府支付薪水,屬于國家公務員序列,主要辦理本機關法律事務;公司律師是指在企業內部工作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員工,他們既是企業的員工,又是執業律師。
2002年,司法部啟動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試點工作。2003年,江蘇省組織開展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試點。省司法廳副廳長萬力介紹,經過十多年試點實踐,我省在公職律師上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政府雇員模式即揚州模式,揚州市政府成立公職律師辦公室,由揚州市司法局代管,面向全國招聘公職律師,作為政府雇員與政府簽訂聘用合同;二是政府職能部門內部選定模式即常州模式,常州市司法局設立公職律師辦公室,在市、區政府職能部門中,選擇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并從事法制、行政執法工作的公務員擔任公職律師;三是系統垂直管理模式即南京海關模式,南京海關成立公職律師辦公室,在海關系統內部挑選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并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公務員擔任公職律師,由公職律師辦公室實行統一業務指導和管理。目前,江蘇省已有公職律師辦公室9家,公職律師91人。
在公司律師上,江蘇省主要是在主業突出、管理規范、確有需要的大中型企業開展試點。初期,確定的是南京晨光集團、南京鋼鐵集團、南京化學工業集團、法爾勝集團、春蘭集團、中大集團等6家企業為試點單位,后來穩步拓展試點領域,在金融業、大型零售業等方面發展了11家試點單位。目前,我省已有公司律師事務部23個,公司律師158人。
靠得近、叫得應、業務更熟悉
“全面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社會依法治理和企業依法經營水平的有效舉措。”省司法廳廳長柳玉祥說,“兩公律師”作為專門為政府、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力量,能夠利用自身熟知政府、企業事務的優勢,運用專業知識,開展法律論證,加強風險防范,對促進政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提高企業法治化建設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全面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也是完善律師隊伍體系的重要內容。自1979年我國恢復律師制度以來,在律師組織結構上,除了社會律師外,只有軍隊律師一種形式。“為了健全完善我國律師隊伍組織結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央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都明確要求,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省司法廳律管處處長王向陽說。
據介紹,擔任公職律師要符合三個條件:一是黨政機關公職人員,二是在黨政機關專門從事法律事務工作或者擔任法律顧問,三是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擔任公司律師也要符合三個條件:一是與國有企業(指國有獨資或者控股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二是在國有企業擔任法律顧問,三是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
“兩公律師”與社會律師有何不同?王向陽認為,社會律師在知識面和訴訟經驗技巧等方面具有優勢,而“兩公律師”與政府和企業靠得近、叫得應,業務更熟悉,是政府和企業信得過、用得上的法律參謀隊伍,對在事前事中加強政府和企業決策、管理風險防范等地位重要、作用重大。
不得以律師身份辦理單位外法律事務
“兩公律師”還是新生制度,其人員遴選、聘任、培訓、考核、獎懲等各項管理規范尚在逐步完善當中。以公司律師為例,目前全國公司律師隊伍只有2300多人,在全國29.7萬人律師隊伍中占比約0.8%;江蘇省公司律師158人,在全省18619人律師隊伍中占比也為0.8%。與西方發達國家15%的比例相比,我國、我省公司律師隊伍的建設仍任重道遠。
記者注意到,在全面推行之初,我省對“兩公律師”執業就作出了相應要求。“兩公律師”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不得在律師事務所等法律服務機構兼職,不得以律師身份辦理所在單位以外的訴訟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黨政機關公職律師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紀處理。國有企業公司律師明知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不警示、不制止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要加強制度建設,搭建公職律師的使用平臺,推動公職律師團隊化、專業化運作。”省國稅局總會計師程明紅認為,同時要加大培訓力度,建立培養機制,在參與重大案件審理、辦理復議應訴案件的同時,讓公職律師充分參與部門業務全流程中的重要事項和關鍵節點,用崗位實訓不斷提升他們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兩公律師”全面推開,接下來如何做?記者獲悉,人民團體建立公職律師制度,參照黨政機關的程序進行。同時,繼續在我省大型民營企業開展公司律師試點工作,根據歸屬地原則,參照國有企業的程序進行。
責任編輯:蔡利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