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歷史的拐點
日期:2007-10-19
作者:朱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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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的冬天,注定要被世人永遠銘記和感激:
1977年8月13日至9月25日,第二次高等學校招生會議在北京召開,10月12日國務院批轉了教育部《關于1977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規定:凡是工人、農民、上山下鄉和回城知識青年、復員軍人、干部和應屆畢業生,年齡20歲左右,不超過25周歲,未婚,都可以參加高考。(對實踐經驗比較豐富,并鉆研出成績或確有專長的,年齡可放寬到30歲,婚否不限。)招生辦法是自愿報名、統一考試……
平地一聲雷!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關閉10年之久的高考大門,終于在這春意涌動的冬天里,被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小平同志重新開啟了。隨之而來的兩場高考使神州大地像初春般有了第一枝青綠,并逐漸綠滿大江南北。
1977年的冬天卻是人才的春天,法治的春天,“一個國家和時代的拐點”。
1966年“文革”狂風突起,高考制度代之以“推薦”。很快“推薦”的弊病暴露無遺:學生文化水平低下,學校秩序混亂,以“公平”之名行“走后門”之實,完全看背景、門路、關系,無權無勢無關系者基本不在“推薦”之列。不少人怨聲載道,感覺生活沒有希望。但因是“文革”的“新生事物”無法改變。實踐告訴我們,廢除高考制度是對教育的摧殘,對知識的否定,直接導致了“人才”斷層,破壞了公平、公正的社會準則,是對“人治”的推波助瀾。高考制度恢復,人們重新開始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公平、公正重新萌芽;全國范圍內展開了“人治和法治”的大討論,吹響了法治建設的號角。
站在當下的歷史結點上,我們發現恢復高考表面上改變的是教育制度,但本質上是尊重人才、推行法治之理念的轉變,對于改變當時百廢待興、人才極缺的狀況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律師業也不例外。
“人治”和“法治”的轉變是黨的治國理念的根本轉變。小平同志多次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這是三中全會以來堅定不移的基本方針,今后也決不允許有任何動搖。”這是法治理念的重新崛起!
1977年的冬天也是許多人的人生拐點。許多人至今仍認為人生是從小平復出真正開始的。這么多年來我們仍習慣這么一句話:“如果沒有鄧小平,我現在還是個泥瓦匠”,“如果沒有鄧小平,我現在還是赤腳醫生”……話里的身份可以無盡更替,但不變的是話中的追憶與感激!高考給了多少人發揮自己才智、實現自己夢想的可能啊!恢復高考后培養出的80年代大學生,現在活躍在國家許多重要的崗位上,是國家的中流砥柱。“許多人從田間地頭走來,走到了今天執掌中國命運的位置。”包括我在內的許多律師也是恢復高考制度的受益者,恢復高考第二年我進入大學,開始了我的大學生涯。當時“人治”與“法治”的大討論直接波及校園,為此學校里組織了幾次模擬法庭,大學的學習讓我深刻地認識到“依法治國”的重要性,讓我初步了解了律師雄辯的口才、豐富的法律知識以及敢于和公訴人進行唇槍舌劍的對抗勇氣。從那時起,我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支點和定位,找到了自己人生命題的終極解答:我決心將自己的一切奉獻給中國的律師事業!目前,上海律師界的中堅力量正是上世紀80年代初畢業的幾屆大學生,來自復旦、華政等學校。
20多年來,律師制度也沐浴著歷史轉折的春風,作為中國民主與法制建構的重要內容獲得長足發展,業已成為法治建設中一支不可或缺、富有朝氣、充滿生機的力量。
讓我們永遠銘記和感激1977年的冬天吧!她恢復了中國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意識,吹響了社會公平、正義的號角,邁出了“人治”向“法治”轉變第一步;她培養了一批批各方面的人才,為國家各行各業不斷地輸入新鮮血液;為中國法治建設和律師業的發展打下了根基,并賦予了中國律師不斷向前發展之動力。
讓我們在新的機遇和挑戰中繼續前進吧!席勒說過:“人必須有了偉大的目標,才會自然而然地偉大起來。”當代中國律師應該有這種自信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