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師事務所、各位律師: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發通2016(1)號文件精神,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將開展“2011—2014年度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全國優秀律師”評選活動(以下稱“雙優”評選)。上海市律師協會根據全國律協的要求,對上海地區參評活動作如下安排,現通知如下:
一、 組織機構:
(一) “雙優”評選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市司法局副局長、市律協黨委書記 王 協
成 員:市律協會長、黨委副書記 俞衛鋒
市司法局政治部宣教處處長 魏 曄
市司法局律管處副處長、市律協
黨委副書記 忻 峰
市律協副秘書長 陳 東
( 說明:如領導小組成員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參評,則本人須回避。)
(二)“雙優”評選委員會:
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長、市律協黨委書記 王 協
委員:市律協會長、黨委副書記 俞衛鋒
市律協副會長 周天平
市律協副會長 管建軍
市律協副會長 鄒甫文
市律協副會長 王 嶸
市律協副會長 潘書鴻
市律協副會長 呂 琰
市律協監事長 錢翊樑
市司法局政治部宣教處處長 魏 曄
駐市司法局紀檢組副組長 麻漢云
市司法局律管處副處長、市律協
黨委副書記 忻 峰
市律協副秘書長 陳 東
市律協副秘書長 劉小禾
市律協副秘書長 王旭峰
(說明:評委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及本人參評,則本人須回避。)
?。ㄈ半p優”評選辦公室:評選辦公室設在秘書處,具體負責本次參評的日常事務工作。
二、 參評名額
(一)中華全國律協分配給上海的“2011—2014年度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名額為5家律師事務所。
(二)中華全國律協分配給上海的“2011—2014年度全國優秀律師”名額為12名律師(其中兩公律師一名)。
三、 參評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標準和條件
(一)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評選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司法部有關律師工作的決策部署,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認真組織開展本所律師和工作人員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所內黨的建設工作成績顯著,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師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2、工作業績突出。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具有較強的專業服務能力,綜合實力或專項法律服務水平在本區域內處于前列。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參加公益法律服務活動,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作出重要貢獻。
3、管理嚴格規范。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和其他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工作場所設施設備齊全,信息化應用水平較高,有效管理和監督本所律師,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誠信規范公正執業,在當地律師界和社會上具有良好形象。2011年至今,律師事務所及本所律師無有效投訴記錄,未受過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行業處分,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所內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
4、積極履行會員義務。自覺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
5、根據律師法及有關規定,取得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且執業4年以上(2011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二)全國優秀律師評選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關鍵時刻和重大問題上,立場堅定,是非分明。
2、職業操守優異。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帶頭依法誠信規范公正執業,自覺維護律師職業聲譽,認真履行律師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事業,在當地律師界和社會上具有良好形象,能夠發揮表率作用。2011年至今,無有效投訴記錄,未受過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行業處分,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
3、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豐富的執業經驗,勤勉履行律師責任,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4、積極履行會員義務。自覺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
5、根據律師法及有關規定,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執業律師且執業5年以上(2010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師執業證書)。
四、參評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范圍
根據市司法局政治部的有關要求及《上海市律師協會會員表彰獎勵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次參評范圍為:
1、2015年評出的20家“2011—2015年度上海市優秀律師事務所”和20位“2011—2015年度上海市優秀律師”(名單見附件一);
2、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期評出的“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目前該名單正在公示中,詳見附件二)。
另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規定,分所以總所為單位進行申報,分所律師向執業所在地的省(區、市)律師協會進行申報。
五、 參評程序和時間節點
(一) 籌備階段(2016年1月19日前)
1、 參評方案報市司法局審批;
2、 理事會通過參評方案;
3、 市律協部署具體參評工作。
(二) 申報階段(2016年1月21日前)
符合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于2016年1月21日前按照全國律師協會的要求向市律協自行申報相關材料,逾期視作主動放棄申報權利。兩公律師一名候選人建議市司法局推薦。
(三) 評選階段(2016年1月31日前)
1、市律協“雙優”評選辦公室于2016年1月22日前,按照全國律協的要求對申報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報送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視為不具備參評資格。
2、市律協“雙優”評選委員會將于2016年1月27日前,對符合報送條件的申報者進行初評,并在東方律師網上進行5日的公示,接受業內外的監督。市律協“雙優”評選委員會根據公示情況,進行民主推薦,并嚴格按照評選數額的要求,優中選優,確定推薦名單,推薦名單報市律協理事會,最終申報名單報市司法局黨委。
3、市律協“雙優”評選辦公室將于2016年1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最終申報名單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六、注意事項
(一)在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或者進行其他非正?;顒拥?,全國雙優評選委員會將啟動調查程序,查證屬實的,將取消該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參評資格;
(二)評選辦公室聯系人:
1、市律協調研部(負責本次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評選日常事
務):李旻,郝曉雯,聯系方式:64030000—150;64030000-129;
2、市律協宣傳部(負責本次全國優秀律師評選日常事務):
莊燕,山俊,聯系方式:64030000—108;64030000-160;
地址:肇嘉浜路789號33樓
郵編:200032
本次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評選聯系電子郵箱:diaoyanbu01@163.com
本次全國優秀律師評選聯系電子郵箱:sbaxuanchuanbu@163.com
1、2011—2015年度“上海市優秀律師事務所”和“上海市優秀律師”名單;
2、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進集體候選單位”、“ 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進個人候選人”名單;
上海市律師協會
二O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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