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學院2015年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培訓班(以下簡稱“集中培訓”)根據計劃順利結業2期,正在籌備第三期的開班工作。律師學院下半年將舉辦三期,請實習人員合理安排工作,選擇合適的時間參加培訓。下半年集中培訓安排說明如下:
第四期:8月3日— 8月28日(報名信息見后續通知)
第五期:10月12日—11月6日(報名信息見后續通知)
第六期:11月30日— 12月25日(報名信息見后續通知)
每期報名名額約300名,集中培訓班具體報名時間,請見東方律師網站通知。
根據《上海市律師協會預備會員規則》第六章第十七條的規定:預備會員應當在實習期滿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面試考核,逾期未申請的,原實習失效,應當重新申請實習。
部分不能及時在實習期內參加集中培訓班的實習人員,還可在實習期滿之日起一年內完成集中培訓,完成集中培訓獲得有效考核成績后即可申請面試考核。
| 實習期內(一年) |
實習期滿日起一年內 |
實習期滿日起超過一年 |
| 可申請集中培訓 |
可申請集中培訓 |
原實習失效,應當重新申請實習 |
| 不可申請面試考核 |
完成集中培訓的實習人員可申請面試考核 |
原實習失效,應當重新申請實習 |
特此說明。
市律師協會律師學院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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