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各律師事務所:
根據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研究決定,從2017年起,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組織實施的“解決青海、西藏兩省(區)無律師縣問題”并入“‘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現就上海市2017年西部無律師縣法律援助招募選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師志愿者招募條件
(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講政治,重自律,熱心公益,有奉獻精神。
(二)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并執業三年以上,具有實際獨立處理法律事務的經驗和能力。
(三)工作敬業,責任心強,善于人事溝通和理性對待沖突和糾紛。
(四)無酗酒、嗜賭等不良習慣,無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等不良記錄。
(五)身體健康,年齡在25-55歲之間(具有特殊經歷的人員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律師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服務的主要內容
(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名律師志愿者每年至少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接待群眾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
(二)開展法律講座和社會主義法治宣傳工作;
(三)當好當地黨委和政府的法律顧問參謀,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四)對服務地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服務業務知識培訓和輔導,做好“傳幫帶”工作;
(五)努力化解社會矛盾,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三、律師志愿者服務年限、地區及待遇
(一)服務年限
每位律師志愿者服務期限為1年,9月下旬集中培訓后派遣上崗。
(二)派遣地區
2017年律師志愿者派遣省份:西藏、青海。
(三)主要政策待遇
1、辦公等費用補貼:服務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肅的律師志愿者每人每月3800元;
2、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費用補貼:西藏每人每年2萬元,青海每人每年1.5萬元。
3、在志愿服務期間,免交服務期內的律師協會會費。連續志愿服務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師志愿者,志愿服務時間每增加1年,服務結束后,則增加1年免交律師協會會費的政策待遇。
4、志愿工作結束后,市律師協會將對圓滿完成志愿工作的律師志愿者給予3萬元的資金獎勵。
5、其他政策待遇及管理措施參見附件,政策待遇由“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項目管理辦公室(下稱“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律師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報名和審核(即日起至6月21日)。律師志愿者向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區(縣)司法局律公科(處)報名,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報名表由各區縣司法局律公科預審后送市律師協會業務部,由市律師協會統一匯總后報市司法局律管處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再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二)體檢和簽訂協議(10月)。市司法局組織經項目管理辦公室審核確認的律師志愿者進行體檢,并接受項目管理辦公室委托與體檢合格的律師志愿者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向律師志愿者發送《確認通知書》。
(三)集中培訓和派遣上崗(10月)。9月30日前,項目管理辦公室通知入選律師志愿者參加培訓。入選律師志愿者攜《確認通知書》、律師執業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由項目管理辦公室組織的統一培訓。一般在9月下旬,項目管理辦公室在北京召開志愿律師出征儀式暨新聞發布會,統一派遣志愿律師到服務地工作。
聯系人:金鷹
地址:市律師協會業務部(肇嘉浜路789號均瑤國際廣場33樓)
電話:64030000-102
郵箱:jinying@lawyers.org.cn
上海市律師協會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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