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參加信訪接待 辯手律師樂為百姓釋法
日期:2008-03-04
作者:王鳳梅
閱讀:2,940次
聽過黃榮楠庭上辯論的人,都覺得這個律師真是會說,辯詞以情動人,以法服人。34歲的黃榮楠這樣評價自己,法庭是律師的重要戰場,做訴訟案最能體現他做律師的價值。
黃榮楠是上海傅玄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2001年,黃榮楠取得“首屆全國律師電視辯論賽”冠軍,被評為“最佳辯手”。黃榮楠為很多著名企業擔任法律顧問,在努力鉆研公司法和知識產權法的同時,積極參加市民維權案件。
一代國畫宗師吳湖帆的孫子吳先生,將祖父的八件家傳珍貴書畫存放在一家銀行保管箱。因保管庫空調水管破裂,名畫被浸濕。銀行的最高賠償限額為人民幣5000元。受理此案后,黃榮楠取得銀行的裝潢圖紙,證明銀行在鋪水管時違反有關規定導致水管破裂;到當地警局取得110出警記錄,證明事發當時保管庫沒有一個銀行的值班人員。到拍賣行取得評估報告,證明8幅名畫被水浸后的損失達到290萬元人民幣。法院審理后判決被告賠償實際損失人民幣76萬元。
黃榮楠曾法律援助一家三口重大旅游事故案件,為普通的老百姓討回了說法,還曾在嘉年華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既維護了本方當事人的權益,也主動捐出2萬元律師費給得病的對方。
作為徐匯區政府法律顧問團成員,黃榮楠還積極參與區領導周四接待信訪群眾的律師陪同接待工作。他不認為律師聽老百姓說“家長里短”是件非常枯燥無聊的事情,他認為參加信訪工作,可以傾聽百姓心聲,了解民意,增加閱歷,并為一些有困難的人提供幫助是件很有意義的事情。尤其是在他擔任了電視臺的《大話愛情》節目的嘉賓后,他經常收到各種咨詢信件和電話,他對每個咨詢人都進行認真的答復,從法律的角度幫助他們解決困惑。
(上海第三屆優秀青年律師評選活動候選律師風采錄市律協、新聞晚報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