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海歸” 只為圓律師夢
日期:2008-03-28
作者:呂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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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時俊畢業于華東政法學院法學系,2005年獲得復旦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學位,諳熟法語。現任盧灣區青年聯合會委員、盧灣區海外聯誼會委員、盧灣區青年律師聯誼會理事、上海浙江商會理事,上海溫州商會常務理事,盧灣區法律援助中心疑難案例專家小組成員。2004年獲盧灣區優秀青年律師;2005年被評為盧灣區四五普法宣傳先進個人;2006年榮獲盧灣區優秀律師。
計時俊曾于1989年赴法國留學、工作多年,在闊別祖國十年之后,計律師滿懷著一腔為國效勞的熱情,毅然放棄在法已經取得的成功,回國投身律師事業,并于2001年12月在上海正式執業。
計律師一直以工作誠懇敬業而著稱,無論承辦案件的大小都親歷親為,同時不計較效益所得,對每一個案件都保證質量。正是由于計律師的勤勉敬業,一批像中國恒達集團、上海輕紡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恒大石材市場、上海金樹印刷包裝有限公司、上海百信鞋業有限公司、新加坡德安(上海)物流有限公司等企業單位聘請他擔任法律顧問。
《物權法》于2007年10月日開始施行,但計律師涉及物權領域法律實務至今已有六個多年頭,他本著遵循法理原則的精神,將其在國外留學所學到的《物權法》理念與中國《物權法》領域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對在實際辦案過程中所涉及的案件范圍有物業管理糾紛、小業主權益保護、土地征用等案件,如:被新聞周刊稱為“中國小業主維權第一案”的上海四季園小區小業主維權案件,浙江蒼南縣重大土地違規征用案件。他靈活運用《物權法》原理并將這些法理原則糅合成自己特有的物權法辦案規則,獲得了法官和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和認同。
在為學校選聘法律顧問時,盧灣區教育局欣然將包括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巨鹿路第一小學、盧灣區七色花小學等數家學校與計律師建立了長期的合作關系。計律師運用嫻熟的法律功底,設計了如小學生學法辯論賽、新學期家長普法課以及校職員工與律師對話等一系列生動有益的活動,在普及法律教育和輔導學生、家長、老師學法過程中時有創新,博得被服務對象的一致好評,他領導的匯鴻事務所還被中共上海市盧灣區委員會和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政府評為“盧灣區‘尊師重教’先進集體”。
《未成年人保護法》頒布實施前后,受多家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的邀請,計律師積極擔任普法宣傳員的角色,為家長和學生組織了多場有關未成年人保護、學校學生人身傷害處理等一系列講座。《物權法》頒布后,計律師又一次擔當了普法宣傳員,為區黨校、區規劃局、區紀律檢察委員會、區科委、區老干部局、上海中小企業家協會等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授課近二十場,使得《物權法》高深的原理走下神壇走進平常生活,機關干部掀起了一股學習《物權法》的熱潮。
2005年,上海匯鴻律師事務所被共青團盧灣區委授予“青年文明號”,事務所派出以計律師為核心的辯論隊代表,參加了盧灣區司法局贊“紅燭”精神辯論賽,獲得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