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45條至1149條的規定,是遺產管理人制度在我國法律上的首次全面亮相。根據新法規定,遺產管理人是繼承中不可缺位的角色,覆蓋面之廣可想而知。為研討遺產管理人制度在理論上尚存的難題、實務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對律師業務將會造成的影響,上海律協婚姻家事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召開“遺產管理人制度理論與實務”研討會,為律師同行和相關領域專家交流提供平臺。
本次研討會由上海律協婚姻家事業務研究委員會主辦,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承辦,具體安排如下:
一、時間:2020年8月14日(周五)下午2:00-5:00
二、方式:線下會議
三、會議地點:
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中山南路100號金外灘廣場15樓一號會議室)
四、會議人數:80人(本市執業律師及實習人員)
五、研討會內容及主講人介紹
(一)研討會主題:遺產管理人制度理論與實務
(二)主持人:吳瓊,上海律協婚姻家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上海道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三)主題發言
主題一:遺產管理人制度基礎理論
主講人:許莉,現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兼任中國婚姻法學會常務理事,上海市婦聯婦女維權專家委員會委員。
主題二:繼承事件之遺產管理公證
主講人:李辰陽,曾為上海市普陀公證處公證員?,F為中國公證協會公證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上海市公證協會業務和培訓委員會委員。
主題三:遺產管理人制度帶給律師的挑戰和契機
主講人:高興,上海律協婚姻家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主題四:淺談遺產管理人制度與實務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主講人:郭嘉偉,為老遺囑庫中心主任,上海心愿傳承遺囑庫管委會主任。
主題五:遺產管理人制度下的司法救濟
(四)致辭嘉賓:吳衛義,上海律協婚姻家事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海若律師事務所主任。
六、報名方式:
添加聯絡人微信,聯絡人發送邀請鏈接,成功進入微信群即為報名成功。
聯系人:吉祥,市律協婚姻家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干事(微信號:15026822358),請備注“姓名+律所+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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