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和活動
1. 10 月9 日 ,自治區政法委統籌協調,組織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召開了全區律師工作電視電話視頻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全國律師工作會議精神。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文章在講話中對近年來全區律師工作給與了充分肯定,并對加強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律師工作提出了六項要求。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彥凱、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定達、公安廳王正升書記以及司法廳李振國廳長分別在講話中就法院、檢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統如何充分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加強溝通交流,構建法律職業共同體良性互動關系等提出要求。自治區政法部門相關領導、自治區司法廳班子成員及全體干部、自治區律師協會負責人等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市、縣(區)政法相關部門負責人、律師事務所主任及律師代表在分會場參加了會議。
2. 10 月14 日 至16日,根據寧夏社會組織工委《關于舉辦2015年全區性社會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推薦寧夏律師協會24名入黨積極分子參加了培訓。
3. 10 月15 日 ,祖貴洲會長主持召開了寧夏律師協會九屆三次常務理事會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全國、全區律師工作會議精神,簡要傳達了孟建柱等中央領導和李文章等自治區政法領導在律師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研究了協會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規范律師執業行為、加強律師隊伍建設、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等問題,并安排部署了今后一個時期的律師工作。會議同時聽取了協會教育培訓與行業發展委員會、宣傳文化委員會和律師維權與獎懲委員會相關工作匯報。
司法廳副廳長佴勇應邀出席會議并做了講話:他對協會近期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并對如何貫徹全國、全區律師工作會議精神和進一步加強協會管理提出了三項要求,并強調要要把學習貫徹會議精神和協會具體工作結合起來,將梳理出的問題分解到各專門委員會,要帶著問題去和公檢法等部門進行協調對接,要抓好這次重要機遇,實實在在地為律師解決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切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規范律師執業行為。
4. 10 月30 日 ,在自治區司法廳三樓會議室舉行了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復賽抽簽儀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隊建室主任馬琪,區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陳文濤、區檢察院紀委監察室孫濤、司法廳律師公證工作指導處處長崔愛東、司法廳紀委監察室副主任陳劍以及區律師協會會長祖貴洲和秘書處工作人員參加了抽簽儀式,崔愛東處長主持了抽簽儀式。抽簽現場,先是由馬琪主任抽取確定了六道賽題場次,再由六支檢察官代表隊領隊和六支律師代表隊領隊分別抽取了各自隊伍的出場順序,后將蓋有組委會印章的賽題現場發予各代表隊,整個抽簽儀式井然有序,公開公平。
5. 10 月30 日 ,協會秘書處將政法委《關于建立全區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的通知,發予各常務理事進行意見征求,匯總梳理修改意見建議并經協會領導同意后上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
6. 11 月3 日 ,根據《司法廳關于認真做好自治區政協十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并按照協會九屆二次常務理事會的安排部署,協會秘書處與協會法律援助與公益法律服務和律師維權與獎懲兩個委員會協作配合,多次與提案人溝通交流后,完成了《關于在我區農村基層社會民主法治建設中發揮律師作用》和《關于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兩個提案的答復函并辦理了溝通聯系卡。
7. 11 月4 日 ,根據《自治區政協督辦和評議十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和相關通知,自治區政協督辦和評議十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會議在司法廳三樓會議室召開,寧夏律師協會副會長盧志斌參加了會議,并就協會關于辦理政協提案的相關情況作了匯報。
8. 11 月5 日 ,協會秘書處整理編輯寧夏律師協會通訊錄,并將通訊錄電子版發送至寧夏律師協會會長、副會長及常務理事。
9. 11 月6 日 ,司法廳律公處處長、協會秘書長崔愛東主持召開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第二次聯席會議。會議聽取了有關負責人關于聘請辯論賽評委、與電視臺接洽的有關復賽流程、主持人、復賽場地布置,耳麥音響設備租賃、決賽流程及辯論賽評獎辦法等相關事項的匯報。會議決定聘請自治區人大法工委主任劉彥寧、寧夏社會科學院院長張廉、寧夏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帆、自治區黨校法學部教授芮云風、寧夏師范學院副院長郎偉、北方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黑靜潔以及寧夏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胡世恩七位專家學者作為本次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評委。會議同時強調了比賽紀律,并對各工作組做了進一步的安排部署。自治區檢察院公訴二處、司法廳律公處及律師協會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及辯論賽工作組成員參加了會議。
10. 11 月6 日 和18日,按照《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復賽及決賽分工安排》的通知,秘書處將主持詞撰寫組撰寫的寧夏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復賽、決賽臺本仔細校正,并經協會領導同意后發予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征求意見,并將反饋來的修改意見匯總整理后發至撰寫組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完善后發予電視臺。
11. 11 月9 日 和18日,根據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第二次聯席會議關于聘請評委的決定,并結合評委的各自特點和案例情況,組委會經研究對辯論賽復賽和決賽評委點評的場次進行了明確。協會秘書處將本次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組委會關于聘請評委的聘書及需要該評委點評的案例一并送至各評委,并就各位評委點評時需要注意的事項進行了說明。本次辯論賽將由六個法學專家側重于對辯論賽法律層面進行點評,文學專家在最后對選手從人文素質和語言表達方面進行點評。
12. 11 月9 日 ,督促并匯總整理本次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復賽的代表隊隊伍、領隊及隊員的相關介紹,并安排統計各市參加辯論賽復賽的人員情況。
13. 11 月10 日 ,協調電視臺和復賽場地舞臺設計單位就復賽背景墻圖案、文字及舞臺設計相關事項進行了落實,同時將設計出的模板整理后交予協會領導審議,并進一步協調各單位做深入的修改完善。
14. 11 月10 日 和20日,經認真組織和反復修改分別制作了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復賽和決賽秩序冊,秩序冊包含比賽議程、組委會名單、評委介紹、對陣參賽人員和工作人員名單、比賽規則、賽題案例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秩序冊的制定過程中反復征求了自治區檢察院和協會領導的意見。
15. 11 月12 日 ,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復賽在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警體館進行。自治區、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固原市及中衛市六支檢察院代表隊和銀川市一隊、二隊、石嘴山市、吳忠市、固原市、中衛市六支律師代表隊圍繞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進行了近四個小時的激烈辯論。最終自治區、銀川市、中衛市三支檢察官代表隊和銀川市一隊、二隊、石嘴山市三支律師代表隊進入決賽。自治區司法廳佴勇副廳長、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陳錄專委、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張廣平書記和五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分管副檢察長、五市司法局局長,分管副局長、五市律師協會會長以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司法廳相關處室領導和律師代表及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師生等近萬人到場光看了比賽。
16. 11 月13 日 -14日,為配合電視臺對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的錄播要求和宣傳報道需要,組織進入決賽的三支檢察官代表隊和三支律師代表隊的24位成員到影樓拍攝了團體和個人精美寫真。
17. 11 月16 日 ,根據自治區黨委統戰部相關文件要求,經各市律師協會報名推薦,協會領導同意后,向自治區黨委統戰部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處推薦保送了郭軍、宣偉、李宏奎、左孝祺和武克良五名黨外知識分子代表名單。
18. 11 月18 日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開展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及實習考核工作情況調研的通知》要求,協會積極組織調研工作并及時向各市律師協會轉發了該文件,按時向全國律協報送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及實習考核工作情況調查問卷》和《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及實習考核工作情況調查表》等相關資料。
19. 11 月18 日 -19日,起草并分別向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和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相關領導發去出席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決賽邀請函。
20. 11 月24 日 ,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主辦,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司法廳、寧夏律師協會聯合承辦的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決賽在寧夏廣播電視臺演播大廳舉辦。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定達、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于霆、自治區司法廳廳長李振國、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桂蘭、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佴勇、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主任馮自保以及寧夏律師協會會長祖貴洲等領導蒞臨決賽現場并向獲獎單位和個人頒發獎牌。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司法廳、寧夏律師協會和五市檢察院、司法局、律師協會領導及檢察官、律師代表400余人現場觀看了辯論賽決賽盛況。通過最后的激烈角逐,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代表隊和銀川市律師代表隊二隊獲得了團體一等獎,銀川市檢察院代表隊周娜和銀川市律師代表隊二隊張超獲得了最佳辯手獎,本次辯論賽共計產生了一等、二等、三等、優秀組織等16個團體獎項和最佳辯手、最佳博學、最佳風采以及優秀辯手等18個個人獎項。
21. 11 月25 日 ,應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邀請,協會劉建明副會長參加了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鹽池縣召開的全區法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推進會。會議旨在總結全區多元化糾紛化解工作經驗,表彰先進法院,部署進一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工作。
22. 11 月29 日 ,寧夏律師協會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及女律師工作委員會聯合在銀川市總工會職工文化活動中心舉辦了新常態下律師業務發展研修班。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生導師蔣勇律師分別針對互聯網與大數據時代律師業務發展、中小律師事務所管理做了兩場演講,蔣勇律師幽默風趣且有深度的講解,不僅回答了青年律師如何利用互聯網+時代進一步提高自身業務技能的問題,也為中小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在新常態下更好地管理律師事務所提供了新思路。當日,全國金融青聯委員、自治區青聯委員、自治區金融辦丁博韜處長就現代金融改革與資本市場發展也為青年律師如何開拓新業務進行了細致的講解。寧夏律師協會會長祖貴洲主持開班儀式并致辭,副會長劉建國、左孝祺出席了開班儀式,全區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及律師代表約400余人參加了本次培訓。
23. 12 月10 日 ,協會秘書處更新了寧夏律師協會網站內容,完善了協會介紹欄目中五市律師協會簡介等相關內容。
24. 12 月16 日 ,祖貴洲會長主持召開了寧夏律師協會九屆三次會長辦公會,會議研究審議了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經費支出報告,同意對辯論賽獲獎團體和個人發放獎金;審議了關于落實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向西部地區基層律師事務所捐贈辦公電腦 扶持西部律師業發展的通知》中對我區捐贈20臺辦公電腦的分配方案,同意將受贈電腦分配方案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會議同意由區律協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律師業收費指導意見》,指導全區律師行業收費,同意將《寧夏回族自治區律師業收費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交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會議同時研究安排了關于舉辦全區律師行業法律服務創新觀摩交流活動及關于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及業務開拓等相關工作;會議同時研究審議了協會購置辦公用車、秘書處聘用人員、協會財務與司法廳分離等相關事宜。
25. 12 月16 日 ,祖貴洲會長主持召開了寧夏律師協會九屆四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研究審議了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經費支出報告,同意對辯論賽獲獎團體和個人發放獎金,并明確了發放金額;會議研究討論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向西部地區基層律師事務所捐贈辦公電腦 扶持西部律師業發展的通知》中對我區捐贈20臺辦公電腦事宜,決定將本次受捐贈的20臺辦公電腦,分別分配給銀川市律協2臺,石嘴山市律協3臺,吳忠市律協4臺,中衛市律協3臺,固原市律協8臺,待全國律協將捐贈電腦統一發至區律協后,由協會秘書處代為配發;會議原則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律師業收費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決定進一步修改完善后適時發布實施;會議研究審議了《關于調整寧夏律師協會會費收繳標準的建議》及各市律師協會上繳會費比例相關事宜,會議決定將修改完善后的《寧夏律師協會會費收繳標準》,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向本屆律師代表大會全體代表征求意見,由律師代表以電子郵件形式進行投票表決,表決通過后發布實施,并對五市律師協會上繳區律協的會費比例進行了調整;會議同時研究討論了協會關于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及業務開拓和協會購置辦公用車、秘書處聘用人員、協會財務與司法廳分離等相關事宜。
26. 12 月22 日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做好2015年度律師出庭服裝 徽章征訂工作的通知》要求,寧夏律師協會積極組織征訂相關工作并及時向各市律師協會轉發了該文件,經自愿征訂,今年全區共征訂律師出庭服裝121套、徽章134套。
27. 12 月23 日 ,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做好2016年<中國律師>雜志征訂宣傳工作》的文件要求,協會積極部署我區《中國律師》雜志的征訂宣傳工作,在區律協征訂了6本的基礎上,及時向各市律師協會轉發了該文件,并進一步做了督促落實。
28. 12 月30 日 ,根據司法廳政治部關于建立領導干部聯系高層次人才庫的相關要求,經研究同意擬推薦祖貴洲等9名律師進入該專家庫,并向該9名律師發送了《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干部聯系高層次人才征集推薦表》,督促完成及匯總整理并經領導同意后,上報司法廳政治部。
29. 12 月30 日 ,祖貴洲會長召集第九次寧夏律師代表大會代表舉行了臨時會議,會議通過回復電子郵件的方式對《寧夏律師協會會費收繳標準》進行了投票表決。截至 2016 年1 月5 日 下午15時許,經137名代表通過電子郵件方式表決,共有110名代表同意調整寧夏律師協會會費收繳標準,27名代表不同意,同意人數過半,符合《寧夏律師協會章程》第二十四規定,會議表決通過了《寧夏律師協會會費收繳標準》,并于 2016 年 1 月 8 日 印發了《寧夏律師協會關于調整會費收繳標準的決定》。
二、行文發文
1. 10 月10 日 ,發布《關于召開寧夏律師協會九屆三次常務理事會的通知》。
2. 10 月21 日 ,發布關于印發《寧夏律師協會律師互助基金管理辦法》、《寧夏律師協會經費支出管理辦法》、《寧夏律師協會機構設置調整方案》的通知。
3. 10 月28 日 ,發布《郭云安律師2014年度執業考核結果公示》。
4. 10 月28 日 ,發布《寧夏律師協會九屆三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要》。
5. 11 月4 日 ,發布關于印發《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復賽及決賽分工安排》的通知。
6. 11 月17 日 ,轉發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新三板掛牌實務高級研修班簡章》。
7. 11 月17 日 ,轉發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公司法律實務高端研修班招生簡章》。
8. 11 月23 日 ,發布《關于舉辦“新常態下律師業務發展研修班”的通知》。
9. 11 月25 日 ,發布《關于舉辦“新常態下律師業務發展研修班”增加培訓內容的補充通知》。
10. 11 月30 日 ,發布關于轉發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2016年度<中國律師>雜志的征訂通知》的通知。
11. 12 月4 日 ,發布《關于全區檢察官與律師辯論賽獲獎情況的通報》。
12. 12 月11 日 ,發布《關于召開寧夏律師協會九屆三次會長辦公會的通知》
13. 12 月11 日 ,發布《關于召開寧夏律師協會九屆四次常務理事會的通知》。
14. 12 月11 日 ,轉發《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關于建立律師信息庫的公告》。
15. 12 月22 日 ,發布《關于開展2015年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16. 12 月24 日 ,轉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關于核準258人從事律師執業的公告。
17. 12 月24 日 ,轉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關于批準設立14家律師事務所的公告。
18. 12 月24 日 ,發布《寧夏律師協會九屆三次會長辦公會會議紀要》。
19. 12 月24 日 ,發布《寧夏律師協會九屆四次常務理事會會議紀要》。
20. 12 月24 日 ,轉發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職稱外語考試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對外交流
1. 10 月24 日 ,自治區司法廳律師公證工作指導處處長、寧夏律師協會秘書長崔愛東,寧夏律師協會副會長李林峰、副秘書長熊桂林及律師代表等一行12人赴四川省成都市參加了由四川省律協主辦的第七屆西部律師發展論壇。論壇中,協會教育培訓與行業發展委員會主任徐寶作為青年律師發展分論壇的點評嘉賓對海南的一名律師所做的演講進行了精彩點評。協會會長助理、寧夏方和圓律師事務所王輝和協會理事、寧夏大遠律師事務所王樹忠律師作為演講嘉賓,分別在主題為“普遍辯護·有效辯護—刑事辯護律師的地位和作用”的刑事業務分論壇和“青春礪劍·循星啟航—為法治的選擇而奮斗”的青年律師發展分論壇上做了精彩演講。
2. 10 月31 日 - 11 月4 日 ,根據司法部政治部和國家律師學院《關于舉辦“律師業業發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高級研修班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推薦北京市中銀(銀川市)律師事務所主任傅國旺、寧夏輔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曉兵兩名律師赴河北保定參加了該高級研修班。
3. 11 月10 日 -11日,寧夏律師協會副會長左孝琪赴山東濟南參加了由中央政法委主辦的全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專題培訓 http://px.iqilu.com/會議。
4. 11 月14 日 至16日,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舉辦2015年縣域律師事務所主任培訓班的通知》要求,經各市律協推薦、協會教育培訓與行業發展委員會研究審核,協會領導同意后,推薦李愛華、楊彩娥、黃建農、孫立文、田超、茍克強、王宏江6名律師赴北京參加了2015年縣域律師事務所主任培訓班。
5.2015年12月21- 12 月25 日 ,根據司法部政治部和國家律師學院《關于舉辦企業并購重組法務研修班的通知》要求,經協會教育培訓與行業發展委員會研究,領導同意后,選派鄧超、嚴財昌、武文伽三名律師赴河北保定參加了該培訓班。
寧夏律師協會秘書處
2016 年1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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