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試點校車購置運營維護費用列入地方財政預算
8月24日,教育部在北京召開全國中小學校車試點工作啟動會,決定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山東省威海市和濱州市無棣縣、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黑龍江省雞西市、陜西省西安市閻良區六個地區開展中小學校車運營管理試點工作。教育部強調, 加大對試點工作的財政經費投入力度,將校車購置、運營維護等各項費用列入地方財政預算,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會議要求,各試點地區要堅持因地制宜,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校車工作基礎,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工作總體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要加強組織領導,將試點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完善政府主導,公安、交通、教育、安監、財政等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校車購置、安全監管、運營管理、學生教育等各個環節的職責分工。要落實試點經費,加大對試點工作的財政經費投入力度。要加大宣傳力度,開展形式多樣、扎實有效的宣傳活動,為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近年來,許多地方從方便中小學生上下學、確保交通安全入手,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依據各自需求,建立校車管理制度,明確相關部門責任,依法打擊“黑校車”,立足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探索出了政府主導下成立專業公司運營、政府補貼社會公司運營、政府補貼社會車輛參與運營、政府購置校車供教育部門或學校使用等校車運營管理模式,六個校車試點地區就是其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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