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農民工免費提供律師
日期:2006-04-03
作者: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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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山勞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簽訂工作協議
沒有勞動合同,辛辛苦苦的工作卻拿不到工資,如果在工作中受了傷或和單位發生糾紛,勞動局仲裁委員會都無法受理,進城務工人員如果遇到這些情況該怎么辦?
日前,寶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寶山區法律援助中心共同簽署了《關于寶山區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工作協議》,對那些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仲裁無法受理的農民工,寶山區法律援助中心將免費派出律師幫助這些弱者,盡可能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干了活不知道單位名稱
據了解,目前在寶山區大約有40多萬的進城務工人員,他們大多從事著一些繁重的體力工作。由于他們找工作時大多靠老鄉或熟人介紹,許多人只要有活干,也不顧究竟是哪家單位雇了自己,老板叫什么名字,也談不上簽一紙勞動合同。等到活干完了,工資拿不到時,也不知道究竟該向誰去要錢。由于沒有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機構,很難受理此類勞動爭議,一些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由此得不到維護。
發生工傷后悔沒簽合同
去年9月21日,寶山法律援助中心走進了兩位矮個子的民工,其中一個胸口纏著白色的繃帶,走路佝僂著背。傷者自我介紹姓帥,來自四川。6月16日經老鄉介紹到寶山高境某建筑隊打工。據他回憶,當時老板不肯簽合同,在老板一再表示不會少一分錢的情況下,小帥答應留下來干活。8月9日小帥在執行安裝8米高的照明電燈時,從高空中摔下,導致左側7根肋骨骨折,并伴有氣胸和少量胸腔積液,同時左眼眉部皮膚裂傷16厘米長。
事故發生后,建筑隊不承認他們之間的勞動關系。由于沒有錢,小帥的傷無法得到治療。在多次協商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小帥開始走訪相關的政府部門,但均因為沒有勞動合同而得不到解決。在別人的指點下,他來到了法律援助中心。
律師進行艱難取證
中心的接待人員在聽了他們詳細的敘述后,看著小帥滿含眼淚的絕望眼神,雖然知道事情的解決難度很大,但還是決定受理,并進行調查取證。9月26日,瑞和律師事務所的徐守軍律師受援助中心的委派,開始了艱難的調查取證工作。
首先,根據小帥提供的情況,徐律師了解到他的事實勞動關系在某建筑工程隊,通過工商查詢,徐律師發現工程隊和當初替小帥支付醫藥費的某市政公司系同一法人,再加上現場的許多證人,小帥是在替工程隊工作時受了傷的事實基本得到了確認。
就在徐律師調查取證的同時,高境鎮司法所的所長顧萍,為了小帥的事也在不停地忙碌著。10月10日,調查取證結束,顧萍和中心的工作人員一起,陪著小帥作工傷認定。為了讓小帥能有錢盡早治病,他們打破常規在做傷殘鑒定的同時申請勞動仲裁。12月30日,勞動仲裁作出裁決,由公司支付小帥停工留薪期間的待遇5590多元,以及住院伙食補助費和醫藥費500多元。
司法所長促成勞資和解
2006年1月15日,小帥的傷殘鑒定結論出來了,為九級傷殘。考慮到如果走訴訟途徑解決問題,可能要花許多時間,再加上馬上就要過年了,中心和顧萍都認為,如果能協商解決對小帥是最有利的。可是,公司的老總態度很堅決,堅持要走訴訟程序,說法院判多少他就給多少。協商解決,談也別談。在顧萍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說下,最終老總被打動了,同意請律師和他們協商,把賠償費用結清。今年1月27日,小帥拿著數萬元的賠償款,懷著對援助中心深深的感謝,回老家過年去了。
寶山區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王緒霜告訴記者,類似小帥的情況他們這里一年要碰到許多起,小帥是比較典型的一起。考慮到進城務工人員的實際情況,他們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達成了共識,以律師志愿者為實施主體,運用法律手段預防和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及進城務工人員得不到工傷待遇理賠等問題,共同研究制訂解決方案,建立長期有效的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救助模式,及時預防和化解矛盾,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