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介入舊改更顯公平公正
來源:上海法治報
日期:2012-12-03
作者:沈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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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新民晚報》頭版頭條以 《專業律師助破舊改 “瓶頸”》為題,報道了上海市長寧區在對舊改土地征收工作中注重發揮律師作用,率先完成今年舊區改造任務的事跡。讀畢感慨系之,我油然得出一個結論:律師介入舊改更顯公平公正。
今年,長寧區的舊區改造任務繁重,但進展則頗為順利:延安西路 1290弄簽約率達 93.58% ,“體重”最大的江蘇北路西塊正向90%沖刺,凱橋東塊 (28街坊)在目前結束的舊改土地征收二次征詢截止日,居民簽約率在全市各區縣創了新高——96.56%。在全市今年舊改任務最先達標的長寧區向社會交出了一份令人驚羨的答卷。這一實績的取得有著律師一份不可泯滅的貢獻,恰如該區舊改指揮部負責人所說: “來自中立 ‘第三方’專業律師的介入,從另一個維度詮釋了政府對舊改土地征收工作公平、公開、公正和透明的承諾。”
長寧區歷年來極其重視律師在民主法治建設中的作用。據我所知,它是全市最早成立政府律師顧問團、最先由區委和區政府領導干部聘請律師常年法律顧問的一個區。任何一個決策——從調研、判析、醞釀到實施、監督、調整,律師都是如影相隨,全程參與,提供法律知識、法律意見和法律服務。長寧區的舊改亦然,使得這項工作進展較為順利,矛盾往往解決于萌芽之中。
舊改無疑是一種政府行為,它的接觸面是眾多的拆遷戶。政府的“權力”和公民的 “權利”之間難免存有一種利益的博弈。倘要在“權利”方面實現公平、公正,首先得對 “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法治不僅包括法律體系的建設,還包括對權力的監督和整個社會文明對法律的信仰。隨著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完善和依法治國的推進,法律對權力的監督也在不斷擴大與完善。長寧區律師介入舊改,替居民給政府 “挑刺”就是一個表征。如征詢方案意見稿中對年滿80歲和90歲的老人這個特殊人群分別有不同標準的補償,年齡的截止日期均為2011年年底,君悅律師事務所齊昌等律師多次參加了居民聽證會、咨詢會,感到這樣的“一刀切”不太合理,并向政府部門提出:“比較合理的應該是方案定稿正式張貼的日期——今年7月4日,相對而言,這是最公平的”。相關部門最終采納了齊昌律師的建議。
相對一般百姓,律師是專業的法律工作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律師介入舊改,很重要的一條便是用法律知識為居民釋疑解惑,在消除政府部門和開發商違規違法操作的同時,也排除某些居民意氣用事、胡攪蠻纏的 “脫軌”現象,使舊改工作始終運行在法律的軌道上。 《新民晚報》的相關報道中有一個實例極有說服力:江蘇北路地塊有戶居民用自家的房屋開了家電腦維修店,營業執照是2005年領取的。征收工作開始后,他堅持要按照非居住用房的標準予以補償,不依不饒,幾次三番到基地吵鬧。律師明確告知他:按照有關部門的政策,只有在2001年11月之前領取營業執照的才能認定為非居住用房,并當著他的面在網上查詢到這一規定。對方服了,當天就簽約。
從大量的動遷事例來看,舊改的 “瓶頸”自有政府政策不透明和開發商操作不規范所致,但也常有“一證多戶”的居民家庭因為內部各自利益的不同訴求,難以在政府給予的補償方案上達成一致,而這些家庭糾紛處理不當又可能引發連鎖的社會矛盾。長寧區律師針對上述三塊舊改基地的近500戶 “一證多戶”的現狀,不辭劬勞, “個性化”操作,即:在這些 “剪不斷理還亂”的居民戶中專門解釋繼承法、共有產權和財富分割等相關法律知識,讓他們各自學會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了法律的 “準星”,再深入到每家每戶,根據各不相同的復雜家庭結構,用情與法一一破解難題。正如齊昌律師所言: “律師要做的,就是基于法律的框架對矛盾糾紛協商調解,使家庭內部各方利益趨于一致,并爭取整體合法利益最大化。”
強化法治意識,彰顯公平正義,這是黨的十八大傳遞出的一個時代強音。而要臻于這一愿景,來自中立 “第三方”的律師作用不可或缺和小覷,這,也不僅僅是體現在舊改工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