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等地近日接連出臺了發展和規范電子商務的新規定或草案,一石激起千層浪。面對著既欲加強電子商務監管又希望推動電子商務發展的新規,網店顯得憂心忡忡:買家唯恐漲價,賣家擔憂成本上升。由于新規實行后,可能導致電子商務交易成本增加,導致大量網民紛紛對電子商務新規投下了“不信任”或“不贊同”票。而互聯網產業研究專家與法律界人士也紛紛指出,電子商務新規應以降低其商務成本、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提升全社會信息化應用水平為目的,而不適宜增加行政收費項目給電子商務“添負”。
電子商務新規惹爭議:“準繩”抑或“轡頭”?
據有關人士透露,我國第一部以電子商務命名的地方法規《上海市促進電子商務發展規定(草案)》有望年內在上海誕生。
在此之前,北京市工商局已于7月2日在全國率先出臺了網上開店須辦理執照的新規定。規定要求,“盈利性”網店經營者必須注冊營業執照,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才能開展經營。同時,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在網上公開企業注冊真實信息。此舉無疑是給電子商務的經營者們上了一道緊箍咒。
“網店做生意都是薄利,如果要增加工商登記、繳納營業稅這些成本,很可能就沒法經營了?!苯洜I一家網絡小店的錢舒蘊說。從外省考入上海某大學的周媛與許多大學生一樣是網上購物的忠實擁護者,因此也對記者表示難以接受“網店新政”。她搖頭反對說,“如果網上小店都要辦理工商登記繳納營業稅,那網上商品的價格也會上漲的?!睋患议T戶網站發起的“你是否擔心網店新規影響個人就業”的投票結果,78.5%的網友認為網店沒有必要辦理執照,89.2%的網友認為該規定會打擊網上開店的積極性。另據報道,北京“網店新規”8月1日正式實施之后,遭遇了冷遇的尷尬。各大電子商務網站并沒有做出過多動作,網店經營者去工商部門辦理網店執照的積極性也不高。更多的網上店主更是通過更改“所在地”的方式規避登記注冊。
市場尚未成熟,規定操之過急?
在對網絡實名制爭論不休的人群中,有位網友提出了這樣的疑問:我國的電子商務市場,特別是C2C這塊,是否已經發展成熟?該人士認為,我國的電子商務市場較美國等發達國家而言起步較晚,但是他們都未采用網店實名制。中國的現階段的電子商務市場遠未成熟,若網店新規與電子商務或者互聯網的發展方向相悖,將會阻礙其成長,甚至將其扼殺在搖籃中。
對此,上海市律師協會近日專門就網絡商店實名制以及辦理工商登記的必要性與可行性舉辦了一次研討會,各方各抒己見,討論非常激烈。根據這次研討會上電子商務協會代表提供的一組數據:到2007年底,淘寶的注冊用戶達到5300萬人,交易額為433億元;易趣的注冊用戶為4200萬人,交易額為100億元。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中的C2C部分,在2008年第一季度的總體市場交易額為205.4億元,較2007年第四季度增長34.6%。龐大的數據、高速的增長,說明了我國電子商務市場正在成為我國經濟最具活力的組成部分。而《2007年中國互聯網調查報告》也指出,隨著中國整體網絡購物環境的改善,網絡購物市場的增長趨勢明顯。目前的網絡購物用戶人數已達到6329萬人,有四分之一的網民青睞網上購物。
任職于上海一所大學的經濟學教授指出,眼下,服裝、食物等在我國國內網上交易中占了很大的比例,這些商品多屬于消費品,而消費品受價格因素的影響較大,即價格上漲會導致明顯的需求下降。他認為,如果電子商務新規導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成本上升,那么其價格優勢的弱化必然會降低消費者對網購的熱情,從而抑制我國電子商務迅猛發展的勢頭。
上海社科院互聯網研究中心負責人張健敏認為,電子商務對未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非常重要,但“相對于美國、韓國這樣電子商務使用率超過50%的先進國家,我國目前電子商務應用水平還比較低,還必須大力發展,所以目前政策制訂就要小心翼翼,要以保護促進為主?!?/p>
爭議背后,凸顯網店監管難題?
京滬電子商務新規亮相之后,伴隨反對聲,也出現了一些企業支持加強電子商務監管力度的聲音。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領域存在交易信息易遭竊取、支付風險突出等問題。各種關于網絡買賣的糾紛也不斷涌現,除了關于消費者維權方面的爭議之外,歐萊雅、蒂凡尼等企業巨擘也曾以侵犯知識產權為由對網絡交易平臺提起訴訟。政府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還指出,網上交易普遍缺乏合同文本,缺乏購物憑證或服務單據,容易引發消費糾紛,這也是亟待相關部門實施監管的“盲區”。
一位律師以現身說法來支持網店新規的出臺。該律師曾在淘寶網上花了近萬元買了幾張正版CD,但貨物到手之后發現是盜版的。他先以個人身份給淘寶發了一封信,將該情況告知淘寶,淘寶建議他找廣東省工商局(賣家所在地為廣州)。可廣東省工商局以該網店未進行登記為由,告知該律師無法對他進行幫助。隨后他又以律師的身份給淘寶發了律師函,才得以獲取賣家信息,但是賣家以“可能在收到貨后自行換貨”為由,拒絕退款。該律師說:“在誠信嚴重缺失的情況下,需要一個‘強權’作為約束?!?/p>
上海市律師協會信息網絡及電子商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劉春泉分析說,要求網店業主辦理工商登記,其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決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存在的誠信缺陷問題。上海漢之律師事務所的蔡峰華律師也指出,要促進我國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解決誠信問題首當其沖。由于在電子商務交易中假貨泛濫,其數量之多、規模之大也非一些販賣該類商品的商業街可比,眾多國際品牌的知識產權受到侵犯。多家跨國公司狀告網絡交易平臺以保全自身利益,但要從根本上解決該問題,還需追根溯源,以經營者作為著手點,而網店實名登記正是監督者得以找到經營者的最為有效的手段。
蔡律師還提到,現在電子交易平臺背負著很多本不應承擔的責任,網店實名制的出臺可以幫它們“解套”,有利于交易平臺進行自我保護。圍繞電子商務新規的正反意見背后,如何解決“快速發展”和“規范監管”這一矛盾,已凸現成為了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焦點問題。
網店前景,在法制的道路上謹慎摸索?
業內人士指出,如果現階段我國電子商務運用類似“收費的許可制”的方式進行管理,并不符合其發展規律,而且可能抑制其發展。而當下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實際狀況,也許可以通過“免費的備案制”來進行管理。實際上,即使要通過推行網絡實名制來規范電子商務發展,也適宜推行“后臺實名制”。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師指出,網店新規的出臺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保護了一些公司的知識產權,也保護了電子交易平臺,唯獨沒有保護為數眾多的網店業主,工商登記后可能增加網店業主的經營成本。
據了解,多數網店都沒有達到稅務起征點,若要強行征稅,可能征稅成本會超過稅收。面對可能會遇到的尷尬局面,該律師建議免費備案。作為上海人大財經委起草《上海市促進電子商務發展規定(草案)》所邀請的五位專家之一,劉春泉律師指出,電子商務法規問題需解決的問題很多,絕不是一個工商注冊的問題。
他建議,就目前的發展階段,對于電子商務監管可“抓大放小”“促進為主規范為輔”。如正規工商注冊其實是企業發展的需求,電子商務達到一定規模,工商注冊也是非常必須和必然的要求。稅收問題也是如此,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所以稅收規范化是應該的。但現實問題是大多數網上小店都沒有達到稅務起征點,如果做點小生意的店鋪,都要花大力氣征稅,可能征稅成本遠大于稅收。“什么情況要征稅、什么情況不征稅,都應有明確的規范,這樣有利于我國電子商務實現又好又快的發展”。
劉春泉認為。事實上,要解決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一些癥結問題,完善電子商務法規已是勢在必行,但并非只有收費監管這一條途徑?!熬W店實名登記的確可以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監管力度,但是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劉春泉建議說,有關部門仍需設計完善的配套機制加以輔助。例如,針對普遍存在的網購糾紛問題,上海市律師協會協同保險公司、仲裁委員會等相關機構通過深入研究,提出了很有創意的“小額爭議解決機制”,具體做法是:推出網絡交易小額爭議保險,并建立在線仲裁機制,盡量降低訴訟雙方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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