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員:
2021年度上海律師醫療互助金工作即將開始,請各團體會員本著自愿的原則參加。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上海律協團體會員
二、參加條件:
1、須以整所人員參加(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上海律師醫療互助金協議》第二條)。
2、參加人員須已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包括小城鎮等其他醫保人員)。
三、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度上海律師醫療互助金協議》1份:協議須經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蓋律師事務所章(律師事務所務必保留復印件)。
2、《2021年度上海律師醫療互助金報名表》1份。
1) 請在東方律師網(m.bjxh8388.com)首頁左上角輸入團體會員用戶名及密碼進入會員中心,點擊“2021年度醫療互助金報名”(系統即日起正式開通);
2) 系統中顯示的律師名單根據會員登記信息自動導入,律師事務所可對不參加的律師(須為已轉所、注銷、其他單位退休等情況)作操作,并注明原因;
3) 系統中顯示的行政人員根據上一年度的填報情況自動導入,律師事務所可作調整;
4) 參加人員患有重大疾病的,請注明病名與患病時間;
5) 操作完成后點擊“提交報名”,再點擊“打印報名表”進行打印;
6) 具體操作可查看東方律師網首頁右方“2021年醫療互助金報名” 演示。如遇到技術方面的問題,可撥打:4000529602(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咨詢。
3、2021年7月的律師事務所《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2021年度職工繳費基數核定表》(核定表須反映參加互助金人員名單且有社保電子章):律師事務所可以通過登錄社保自助經辦平臺,點擊社會保險-年度工資申報-基數核定表式-職工繳費基數核定-查詢-打印。
4、參加人員中如有退休人員,還需提交在律師事務所退休的退休證復印件(如往年已向上海律協提供,經上海律協確認,可不再重復提供)。
四、繳費金額及方式:
根據2021年3月10日上海律協發布的《關于調整2021年度醫療互助金報名繳費時間等工作的通知》,為與社會保險相銜接,2021年度上海律師醫療互助金的有效時間作相應調整。有效時間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共計15個月。對應繳費金額調整為每人人民幣750元。
五、報名、繳費時間:
自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請各律師事務所在指定時間內將相關材料寄至上海律協會員部醫療互助金辦公室,同時將本律師事務所應繳費用統一轉賬至上海律協帳號(轉賬時注明“醫療互助金”)。
帳號:
上海市律師協會
上海銀行福民支行
000 030 135 50
六、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2021年度醫療互助金的,2021年4月1日起發生的醫藥費用自9月15日之后開始報銷。
2、提交報名且上海律協已審核處理后,各律師事務所參加人員名單原則上不再變動,僅可依據《2021年度上海律師醫療互助金協議》第二條第2項進行調整。
3、如醫保政策發生變化,上海律協將根據新的政策規定,研究調整協議的相關內容,屆時以補充通知形式在東方律師網發布。
4、金山、崇明、松江、奉賢、青浦、嘉定、寶山的律師事務所參加醫療互助金的,報銷期限放寬至180天。
5、為了更好地開展互助金報銷工作,提高報銷效率,現將各區報銷時間確定如下:
| 日期 |
所在區 |
| 周一 |
虹口區,黃浦區,楊浦區 |
| 周二 |
浦東新區,閔行區,松江區 |
| 周三 |
徐匯區,靜安區,嘉定區 |
| 周四 |
長寧區,普陀區,金山區 |
| 周五上午 |
崇明區,寶山區,青浦區,奉賢區 |
| 備注:每月25日(含)至月底不受理 |
|
6、參加上海律師醫療互助金的律師事務所,務必將本通知及協議相關內容告知每位參加人員。
聯系人:戴 筱(上海律協會員部醫療互助金辦公室)
地 址:肇嘉浜路789號均瑤國際廣場33樓(郵編:200032)
電 話:64030000—117
上海市律師協會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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