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公告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指導意見》和《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市質量技監局)決定向社會公開選拔聘任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人數和工作范圍
兼職政府法律顧問7名,工作范圍主要包括:
(一)研究市局法治建設重大問題,提出制度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二)參與市局重大行政決策研究,提出法律論證、審核意見;
(三)參與質量技監地方立法、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查,協助評估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實施情況,提出修改和廢止建議;
(四) 為日常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詢;
(五)為市局系統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聽證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詢,根據需要,接受委托參加訴訟;
(六)參與市局行政合同、民事合同的協商、審核,提出法律處理意見、建議;
(七)參與市局法律風險評估,在應對突發事件中提供法律專業支持,參與非訴法律事務、信訪矛盾化解;
(八)協助市質量技監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法治培訓、法治課題調研等;
(九)其他相關法律事務工作。
二、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的受聘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養良好,未曾受過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
(二)未在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機關擔任法律顧問。
(三)法學專家應當具有法學專業副高以上職稱,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四)專職執業律師應當熟悉本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情況。在本市連續執業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對于獲得“全國優秀律師”、“東方大律師”、“上海市優秀律師”等稱號,以及擔任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等社會職務者,予以優先考慮。
(五)熟悉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執法和質量技監業務的法制機構工作人員(非公務員編制)。
(六)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經歷的,予以優先考慮。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8年2月13日起至3月12日止。
(二)報名方式
采用個人報名與所在單位推薦相結合方式。
1、個人報名
(1)請在“中國上海”門戶網站(http://www.shanghai.gov.cn)、東方律師網(http://m.bjxh8388.com)、“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門戶網站(http://www.shanghai.gov.cn)下載《上海市質量技監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請書面填寫《報名表》并附相關職稱、執業證書、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
(3)請在報名期限內將上述報名材料,郵寄至:本市宜山路728號綜合樓407室,郵編:200233,上海市質量技監局政策法規處收。
2、所在單位推薦
由推薦單位負責填報《報名表》,并加蓋公章。相關報名材料及郵寄地址同上。
四、審查與聘任
(一)報名審查與遴選
市質量技監局政策法規處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選聘工作組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綜合評定,提出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建議聘任人選,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后確定。
(二)簽約并頒發聘書
對決定聘任的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市質量技監局與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聘任人員具體的工作職責以及相關權利義務,并頒發聘書。
報名咨詢電話:021-54264307 王老師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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