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展現上海律師業發展的脈絡,體現律師職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社會治理、法治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呈現律師行業文化的繁榮景象,現面向社會對“上海律協陳列室及形象墻改造”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要求的企業積極參與投標。
一、 招投項目內容
1、對以下2個項目的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拆舊、裝修、水電安裝、通風空調、消防工程、設備采購及安裝等)開展公開招標工作:
(1)上海律協35樓陳列室部位裝飾裝修改造項目:主展廳面積約150平米,以“回顧歷史,展望未來”為主旋律,展現上海作為中國律師制度發源地之一,其律師業發展的脈絡,律師職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社會治理、法治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律師行業文化的逐步繁榮。陳列室將被打造成法律職業共同體之間以及與相關單位、行業進行交流的平臺,和青年律師及法學院校學生職業教育的基地。
(2)上海律協35樓大廳部位裝飾裝修改造項目:包括位于35樓入口處的形象墻,墻體面積約20平米,用于展現上海律師風采、體現上海律協專業性,并可作為來訪人員合影的背景墻,以及大廳天花板、地板、吧臺以及衛生間的改造,天花板面積約365.8平米,地板約365.8平米、吧臺約9.57平米。
各項目的具體位置、面積、范圍,以圖紙和現場為準。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承包內容
1、設計服務:結合現場踏勘和實地測量,根據本項目的定位開展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出具平面布置圖、效果圖、物料表(應當具體到材料和設備的名稱、品牌、型號、數量)、施工圖等設計成果,并為施工工作提供設計配合服務等。
2、施工服務:包括采購、運輸、施工、安裝、垃圾清運及保潔、現場保護、環保、保修等工作,并確保項目的施工工作能夠符合消防、環保、住建等行政監管部門的要求。
3、布展服務:35樓陳列室部位展品、宣傳物的設計、制作、布展工作,以及相關的裝卸、安裝等配套服務。
4、合同價款:本合同價款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固定總價包干,設計費用、施工費用、布展費用、設備(家具)采購費用在投標時分別列示,并注明計價依據、規范和下浮率。合同總價最高不得超過120萬元(含稅)。各投標單位應當在該最高限價內完成設計方案,并根據設計方案出具完整、客觀的施工圖紙和投標報價,一旦中標,合同及方案范圍內的合同價款不予調整、投標文件中的缺項、漏項將被視作讓利,根據招標單位要求進行變更導致的費用增減除外。
5、合同工期:總工期最長不得超過150天,該工期自開工之日至通過竣工驗收之日,包含設計出圖、節假日以及可能存在的行政審批時間。
6、質量要求:裝修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和上海市施工、竣工驗收等質量標準和規范要求,甲醛含量不得超標。
7、周邊影響:在制定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充分考慮并降低對35樓除裝修項目以外的其他會議室等部位以及公共區域通行的影響,不得影響其他非裝修部位以及公共區域的正常使用。
8.物業管理:在制定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提前了解并充分考慮均瑤國際廣場物業管理部門對裝修單位施工時間、施工噪音、垃圾清運、電梯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收費要求,并在投標報價時予以充分考慮,不得將物業部門的管理要求作為工期延長、增加造價的理由。
四、 申報辦法
1、現場踏勘和實地測量:擬投標的單位可在2018年11月19日前往項目現場進行現場踏勘和實地測量,在11月15日之前聯系招標人確定參與現場踏勘和實地測量。
2、投標單位在2018年11月28日前送達投標文件,投標文件一式叁份,一正二副:一份文件標明“正本”,其他兩份標明“副本”,須密封封裝。投標文件主要由:《投標書》(包括設計方案、報價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及資質證明材料組成。
五、 對投標單位的要求
1、投標單位可以對第一條中的兩個項目內容同時進行投標報價,也可以選擇對其中的一個項目內容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單位可以對投標參與的項目自行承接全部的設計服務、施工服務和布展服務(陳列室部位),也可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在聯合體內部分別負責設計服務、施工服務和布展服務(陳列室部位)。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兩家,各聯合體成員共同向招標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3、投標單位資質要求:具備建設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以上(含貳級)且已取得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有效的上海市《建筑行業企業誠信手冊》。
4、投標單位擬派項目經理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單位在投標時提供服務團隊人員的介紹,專業人員需保證具有相關資質,且必須服從招標單位的工作安排。
6、投標單位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并符合設計圖紙、物業、環保部門的要求。
7、投標單位應為本次施工組建3人以上專人小組,定期與招標單位召開工作會議,及時跟進工程進度。
8、中標單位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轉包、肢解分包等協議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希(上海市律師協會宣傳部)
卞磊(上海市律師協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64030000-160或125
聯系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肇嘉浜路789號均瑤國際廣場33層
郵編:200032
電子信箱:sbaxuanchuan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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