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律師協會黨委書記許同祿同志在徐州市律師協會編印的第8期《律師工作簡報》(全市律師行業整頓規范強公信活動專輯一)上作出重要批示:“徐州市司法局和律師協會組織開展的教育整頓規范、著力提高律師行業公信力活動的做法很好,希望狠抓落實,見到成效,確保提高律師工作規范化水平,提高律師隊伍素質,提高律師行業的社會公信力。”對徐州市開展律師行業整頓規范強公信活動給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更高工作目標。
為加強對全市律師行業的監管,規范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執業行為,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樹立律師良好形象,維護律師執業信譽,提高律師行業社會公信力,市局、市律協于今年八月組織開展了全市律師行業整頓規范強公信活動,并出臺了《徐州市司法局關于實行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違規警示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徐州市律師執業監管約談和問責辦法(試行)》、《徐州市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良執業信息披露辦法(試行)》、《徐州市律師執業“十項禁令”》。此次活動主要通過在全市律師中開展好思想政治、業務素質、職業道德“三項教育”,實現“三個提高”,即:提高律師工作規范化建設水平,提高律師隊伍素質,提高律師行業的社會公信力。同時,實施“四個規范”:一是規范律師執業行為。重點解決律師不盡職代理、違規風險代理、代理敏感和群體性案件不報告、私自收案收費、違規收費不開發票、向當事人索要財物、違規會見犯罪嫌疑人、提供虛假證據或唆使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據、煽動教唆委托人采取擾亂公共秩序或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以公民身份收費代理業務等問題。二是規范律師事務所內部運行機制。重點解決律師事務所不執行統一接受委托和收費制度等12項內部管理制度、收費不入賬、對文書印章發票和檔案疏于管理、對律師執業活動監管松散等問題。三是規范律師管理行為。重點解決律師管理部門放任不管、管理無力、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四是規范律師法律服務秩序。重點解決法律服務市場混亂、黑律師和假律師代理業務、律師以行賄和壓降收費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私自設立辦公點、以公民身份有償代理案件、從事營利性的其他經營活動等問題。市局、市律協決定狠抓落實,力求取得成效,在全市律師中形成誠信執業、規范執業的濃厚氛圍,促進律師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徐州市律協)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