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女律聯被評為“上海市先進民間組織”
日期:2006-12-15
作者: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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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推動本市民間組織健康發展,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社會服務局、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于2005年8月展開“上海市先進民間組織”評選表彰活動。通過廣泛宣傳、層層推薦、嚴格評審、媒體公示和反復聽取各方意見,共評出包括“上海市女律師聯誼會”在內的198家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為上海市先進民間組織,并在2006年12月6日的《解放日報》進行了通報表彰。
上海市女律師聯誼會獲得此殊榮,為今后更好地開展工作提供了動力和方向。女律師聯誼會將繼續為構建和諧社會,推動上海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據了解,一大批業務精、能力強、思想好的女律師已經成為上海律師隊伍中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