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央精神,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證政府法律顧問在本市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選拔聘任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人數和工作范圍
兼職政府法律顧問12名,其中法學專家5名、專職執業律師7名。工作范圍主要包括:
(一)研究市政府法治政府與依法行政制度建設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參與政府立法、規范性文件審查,提出法律意見;(三)參與市政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案件的辦理;
(四)參與市政府重大法律事務的辦理,提出法律意見;
(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的受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思想政治素養良好,未曾受過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
(四)未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省部級行政機關擔任法律顧問。
(五)法學專家應當具有法學專業正高以上職稱,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六)專職執業律師應當熟悉本市情況。在本市連續執業10年以上,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對于50周歲以下,曾獲得“全國優秀律師”、 “東方大律師”、“上海市優秀律師”等國家和本市榮譽稱號,以及擔任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等社會職務者,予以優先考慮。
三、選聘組織
市政府成立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委員會(以下簡稱選聘委員會),由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市司法局、市律協等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選聘委員會下設工作小組。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5月26日起至6月25日止。
(二)報名方式
采用個人報名與所在單位推薦相結合方式。
1. 個人報名
(1)請在“中國上海”門戶網站(http://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網(http://www.shanghailaw.gov.cn)、上海司法行政網(http://www.justice.gov.cn)、東方網(http://www.eastday.com)、東方律師網(http://m.bjxh8388.com)下載《上海市人民政府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請書面填寫《報名表》并附相關職稱、執業證書、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
(3)請在報名期限內將上述報名材料,郵寄至:本市肇嘉浜路789號均瑤國際廣場33樓,郵編:200032,上海市人民政府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委員會工作小組收。
2. 所在單位推薦
由推薦單位負責填報《報名表》,并加蓋公章。相關報名材料及郵寄地址同上。
五、審查與聘任
(一)報名審查與遴選
1. 市政府法制辦負責法學專家的報名資格審查與初選,市司法局、市律協負責專職執業律師的報名資格審查與初選。
2. 市政府法制辦在初選的基礎上,按照差額原則形成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候選名單,提交選聘委員會評審。
3. 選聘委員會按照公平競爭、擇優選聘原則,提出建議聘任人選,報市政府批準。
(二)簽約并頒發聘書
對決定聘任的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市政府與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聘任人員具體的工作職責以及相關權利義務,并頒發聘書。
政策咨詢電話:23119964(市政府法制辦)
報名咨詢電話:64180573(市律協)
附件:
2、關于印發《上海市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拔聘任程序規則(試行)》和《上海市兼職政府法律顧問聘任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15年5月26日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