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666號國務院令,于今日公布。根據《決定》,本次修改涉及的行政法規共有66部。為了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國務院對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價格改革和實施普遍性降費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