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對社會組織松綁“放權” 廣州相關規定已經印發 明年1月起實施 除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前置行政審批外,行業協會、異地商會、公益服務類、社會服務類、經濟類、科技類、體育類、文化類社會組織等可以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全省深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昨天閉幕,廣東省民政廳廳長劉洪前日在會上透露,廣東將進一步降低社會組織登記門檻。民間組織發展向來走在全省前列的廣州又會有何動作呢?記者昨日從廣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為了助推廣州市社會組織發展,經市法制辦審查通過,市民政局近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社會組織登記改革助推社會組織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通知》為社會組織“松綁”,登記審批時限從60日縮減為20日。 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唐國平說,制定《通知》是廣州在全國、全省創新社會組織登記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將對社會組織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通知》重點圍繞“降低準入門檻、簡化登記程序、減輕登記負擔、提高工作效率”四個方面,深化社會組織登記改革。 《通知》規定,除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前置行政審批外,行業協會、異地商會、公益服務類、社會服務類、經濟類、科技類、體育類、文化類社會組織等可以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通知》允許慈善、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環境等公益服務性社會團體名稱加“字號”。只要名稱不相同,可以在同一行政區域內申請成立業務范圍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服務類社會團體。文件進一步放寬了有關公益服務類社會組織登記條件和門檻。 《通知》允許同一行業根據實際需要成立多個行業協會。允許適當吸納非本地籍會員加入本地行業協會。允許港澳臺人士投資興辦并在我市工商注冊的企業加入我市行業協會,其代表可擔任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負責人職務。允許跨行業、跨地域組建行業協會。對我市扶持的優勢產業、新興產業、外向型產業,以及經濟組織較少的行業,成立行業協會的會員數量不夠50個的,可根據實際適當放寬至30個以上。 《通知》還逐步擴大異地商會登記范圍。除地級市外,歷史約定俗成地區以及縣級同一籍貫自然人或法人在我市投資興辦并在我市工商注冊的企業可以向廣州市民政局申請成立登記異地商會。允許各異地商會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立分支(代表)機構。 截至目前,廣州全市登記在冊的社會組織共4279家,比去年底增加了252家,其中社會團體1458家、民辦非企業單位2821家。 簡化成立登記程序 《通知》規定,除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需前置行政審批外,取消社會團體籌備審批階段。社會團體發起人憑登記管理機關同意擬成立社會團體名稱的批復,開展籌備工作,并于籌備完成后,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 同時,取消登記管理機關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預先核準環節。民辦非企業單位舉辦者可直接申請成立登記,在申請成立登記時擬定的名稱及其他有關材料不符合規定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指導,一次性告知改正。 減輕辦理登記負擔 有關負責人表示,在調研中,不少社會組織反映,成立登記社會組織無論是前期準備還是審批都需要一定時間。有時,申報登記的材料還需要修改完善。在此期間,社會組織尚未運作,但仍需承擔場所租賃費用等。因此,《通知》規定,社會組織申請成立登記時提交場所使用權證明有困難的可暫緩提交,由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其他各項材料,在收到登記管理機關補交通知之日起60日內提交。 提高登記工作效率 《通知》要求,各級登記管理機關對社會組織申請辦理登記業務,提交文件齊全的,應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條件或文件不全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或《材料補正通知書》。社會組織申請成立、變更、注銷登記,應在2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對申請換發、補發登記證書,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此條為辦理時限的規定。其中,社會組織登記審批時限從法定的60日縮減為20日,其他事項辦理時限也相應有所縮減,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 評估3A以上社會組織優先獲政府購買服務 記者還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市民政局正在建設全市社會組織誠信信息數據庫。從今年開始,市、區、縣級市民政局將分批對各自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進行評估,計劃到2015年底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一次全面評估。 記者了解到,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可優先接受政府職能轉移,優先獲得政府購買服務、獎勵;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慈善組織等公益性社會團體可按照規定申請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獲得4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在年度檢查時,可簡化年度檢查程序。對未參加評估或評估達不到3A等級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將督促規范內部機制,強化規范管理。 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廣州市社會組織發展迅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巨大的需求和良好的發展機遇面前,社會組織在自身能力和公信力方面的軟肋也不斷暴露出來。通過評估,對管理規范的社會組織根據等級不同授予3A級甚至4A級、5A級社會組織,可以促進社會組織堅持公益化、品牌化發展方向,為社會組織營造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環境和社會氛圍。(陳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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