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灣區聚焦“三個轉變”促進“律師進社區”工作
日期:2009-07-17
作者:中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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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整合工作職能,服務內容從單一性向綜合性轉變。整合社區內各項資源,將法律服務與人民調解、法制宣傳、安置幫教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使律師工作內容從單方面提供法律咨詢服務轉變為多方面提供法律咨詢、法宣、社區矛盾調解等服務。二是完善管理機制,律師管理從簡單化向規范化轉變。制定“律師社區法律服務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科學、規范和有序的運作機制,對律師社區法律服務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督,確保各項工作職能落到實處。三是培養專業隊伍,工作骨干從政府指派型向社區志愿型轉變。在全區400余名執業律師中,選拔組建一支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熱心公益事業、適應社區需要的法律服務隊伍,成為社區法律服務工作的骨干。上半年,參與調解社區糾紛8件,提供社區法律咨詢164件,接待群眾咨詢逾900人次;舉辦法制講座94場,吸引1700余名居民聽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