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法制辦對《上海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辦法(草案)》征詢修改意見的要求,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會展業務研究委員會組織征詢了委員意見后完成書面修改意見。市律協于9月23日提交市政府法制辦。
修改意見共計十條,涉及《草案》的目的依據、大型群眾性活動概念和原則導向、安全責任、安全許可條件、許可權限、申請材料、安全工作方案、材料補正、不予許可、變更撤回、法律責任等章條文內容。
市律協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阮露魯所阮露魯律師、會展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歐申所錢曄文律師、會展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大邦所袁洋律師、行政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公義所于丹璐律師、金茂凱德所姚敏律師、恒泰所龔英律師、正達所吳旅燕律師、上海市浦東新區建交委公職律師沈立軍以及會展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華誠所蔣力飛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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