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9月,市政府法制辦來函征詢《上海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草案)》的修改意見。市律協經由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見。
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針對《上海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草案)》共提出了十二條意見并詳細闡明了相應修改的理由,修改條文涵蓋了總則、消費安全責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設置和管理、綜合治理和法律責任等多個章節。市律協于9月12日書面提交市政府法制辦。 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季諾律師,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干事李丹婷、孫夢祺等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針對《上海市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草案)》共提出了十二條意見并詳細闡明了相應修改的理由,修改條文涵蓋了總則、消費安全責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設置和管理、綜合治理和法律責任等多個章節。市律協于9月12日書面提交市政府法制辦。 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方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季諾律師,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干事李丹婷、孫夢祺等律師主要參與了此次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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