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貪婪與欲望是人性之惡的典型表現。在企業經營中,這些弱點常常誘發舞弊、腐敗等違法違規行為,從而危及組織的健康發展。隨著中國經濟轉型升級和數字化浪潮的深入,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質量發展已成為國家戰略的必然要求。在此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深刻意識到,反舞弊不僅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求,更是防止“劣幣驅逐良幣”、保障市場秩序、構建健康商業生態的關鍵一環。
今年年初,不少大型民營企業陸續公布了2024年全年反舞弊工作成果。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這些規模龐大、業務復雜、人員眾多的企業,正通過系統性的制度改革,引領著一場自發且“刀刃向內”的反舞弊變革。本文旨在通過分析2024年民營企業反舞弊典型案例,探討如何借助制度設計有效對抗人性之惡,進而構建更為健康的企業生態。
01.
2024年民營企業反舞弊通報全景分析
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或者年末的時候,大型的民營企業常常會集中發布上一年度的反舞弊工作報告。筆者對已經公開的通報信息進行了全面梳理,整理出2024年大型民企反舞弊通報一覽表,提供給大家作為參考,具體內容見表1。除了借助年度集中通報之外,有一部分企業還會采用即時通報的形式,如近期爆出的華為招聘舞弊案、華熙生物限時離職通報以及網易舞弊通報等情況,這些都充分顯示出舞弊行為無處遁形的態勢。由此能夠看出,我國的大型民營企業已經初步形成了反舞弊意識。
(一) 舞弊行為類型:賄賂、侵占與泄密高發
從諸多企業披露的情況來看,無論是觸犯公司底線,還是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舞弊行為,均集中于以權謀私收受賄賂、利用職務便利侵占資產以及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此類行為的頻繁發生嚴重損害了企業利益。有研究顯示,一個組織每年因職務舞弊而產生的經濟損失約占收入的5%,政府、私營企業和上市企業的損失中值都是150,000美元。1
除了高發類型外,我們發現,盜竊、偽造公司印章、違法發放貸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手段也格外突出。如某集團市場營銷總監占某,與外部合作單位何某合謀違法發放貸款,經審理,法院判決占某犯違法發放貸款罪,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罰金4萬元;判決何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15萬元。2
(二)懲處措施:員工與供應商雙管齊下
就企業內部員工而言,現在絕大多數企業已經建立員工黑名單制度,并且還配套有一系列處罰措施,如取消員工的期權及年終獎評定資格、同步到反舞弊聯盟等。若員工僅有些許違規行為,企業往往給予警告處分,并讓其參加內部培訓課程,加深對公司規章制度的領悟。若員工因不當行為被列入黑名單,通常會對自身在企業內部及行業中的職業發展產生深刻影響。若員工的行為涉及到違法犯罪時,企業則會快速整理犯罪線索移交相關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針對存在不正當商業行為的供應商,絕大部分企業采取解除合作并進行民事追償的方式處理,也有部分企業建立了永不合作主體清單。以騰訊為例,至少自2019年起便建立并公示永不合作主體清單,截止目前,該清單中已有167家企業。今年,安踏集團、九牧集團也對外公示首批“永不合作主體清單”。這種對員工和供應商雙管齊下的懲處方式,旨在從內部和外部兩個層面杜絕舞弊行為的再次發生,通過嚴厲的處罰措施形成威懾力,讓員工和供應商不敢輕易涉足舞弊行為。
(三)犯罪常發環節:采購、競標、倉儲為重災區
在企業運營過程中,諸如業務員、采購員、管理員、店長、總監、銷售經理、高級工程師等,因職務之便對公司資產負有一定保管或調配職責的人員,極易在“好處費”“感謝費”等利益誘惑的裹挾下,背離職業操守謀取私利,或者為外部的供應商、服務商、達人、主播、商家等提供不當便利。
在采購環節,他們可能以遠超市場價的價格采購商品或服務,造成公司成本無故增加;在競標流程中,可能會向特定供應商泄露重要信息,給予有偏向性的資源支持,破壞公平競爭環境,為供應商謀取不正當利益,從而中飽私囊;在倉儲階段,部分人員可能憑借自身對存儲區域的了解和所具有的管理權限,私自挪用或偷竊公司物資,給企業帶來直接的財產損失。
(四)常見違規行為:虛假報銷等花樣百出
除觸犯刑法的行為外,各類違規行為也屢見不鮮,其中使用虛假材料違規報銷、違規打車以及騙取房補等行為最為典型突出。以某公司在2024年4月通報的61起員工違法違紀案件為例,其中就有不少員工長期存在違規報銷,違規打車等情況。部分員工虛增發票金額,將私人消費巧妙偽裝成業務招待費予以報銷;有的員工上下班通勤時,肆意濫用企業賬戶打車,把個人出行成本轉嫁到公司身上;另有一些員工將團建費用更名,借“拜訪客戶”“參加會議”等差旅費名義報銷;甚至還有人通過外部購買發票或是向出租車司機索要發票進行虛假報銷。3這些違規行為雖看似微不夠道,但恰似蟻穴可潰大堤,會給企業運作與發展帶來不容小覷的負面影響。
(五)責任追究:管理責任和高額獎勵
民營企業的反舞弊責任追究范圍從直接涉事人員向上延伸至管理層,呈現出不斷擴大的趨勢。字節跳動就明確提到了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對于那些在履行監管、審批等職責時有所疏忽的管理者,公司會追究其相應的管理責任;對于觸犯刑事法律的員工,公司默認會追究涉案員工直屬上級的管理責任,除非管理者主動發現并上報違法違規的情況。類似這樣的情況,先導集團的責任追究體系把責任劃分成了直接責任、管理責任和領導責任三個不同層次,在2024年,該公司對323名直接責任人進行了問責,其中有42人被開除或勸退,對10人啟動了民事追訴,3人被移送司法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還追究了47人的管理責任以及39人的領導責任,形成了一個全面覆蓋的責任追究格局。這種“向上分層追責”的機制不但懲處了直接違規之人,還強化了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的監督職責。
高額舉報獎勵成為責任追究的最強輔助手段。就哈啰出行而言,其全年匯集線索相較于2023年增加264%,案件辦理數及違規人員處理人數均超2023年300%;受理利益沖突申報件數、禮品及業務招待件數相較于2023年增長180%,顯然線索主動開源效果明顯。究其原因,筆者發現哈啰更新了其《舉報管理制度》,將舉報人范圍擴大至公司所有員工,并通過發布獎勵案例呼吁員工向不廉潔行為說“NO”,舉報人向哈啰舉報違規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最高可獲得100萬元獎勵。同時,還附以降本及公安立案的額外獎勵。4毫無疑問,這一措施充分調動了企業內部人員參與反舞弊的積極性,形成了“人人監督”的內部環境,大大提高了舞弊行為的發現率。
02.
舞弊的制度根源與人性誘因分析
舞弊行為的形成機制往往是制度漏洞與人性弱點相互交織的結果。前者提供“機會”,后者提供“動機”。本節將從制度與人性兩個維度,剖析民營企業舞弊問題的深層成因。
(一) 制度根源
一是執行力度不足。在不少民營企業中,規章制度形式上齊全,實則執行力度不足,導致難以“入心入腦”。一方面,制度文本多為模板化拼湊,缺乏對本企業實際業務流程、風險環節的精準識別和分類管理;另一方面,制度培訓流于形式,員工對制度的認知停留在“簽字即了解”的層面,導致制度難以真正內化為行為規范。
二是制衡機制缺位。企業特別是高增長階段的民營企業,常呈現“老板決策型”治理模式。核心業務負責人權力過大,審批流程形同虛設,內部稽核難以獨立開展監督。多個案例顯示,舞弊行為常發生于高層崗位,這些關鍵崗位因業務權限高、外部接觸頻繁、內部問責稀松,成為高發區。
三是監督機制缺乏系統性聯動。當前,企業普遍建立了審計、法務、風控、紀檢等部門,但這些職能部門間信息壁壘明顯,舞弊線索無法實現共享。此外,部分企業缺乏完善的追責體系,對舞弊責任僅止于當事人,而未向上溯源問責,導致管理層“失責免責”現象頻發。
(二) 人性誘因
首先,從行為經濟學的視角來看,個體選擇舞弊往往是一種“理性計算”的結果。當預期收益遠高于可能承擔的成本時,舞弊便成為一種高收益、低風險的決策選項。尤其在以獎金激勵、KPI考核為核心的績效制度驅動下,部分員工更容易以非正當手段實現業績目標,將違規行為視作達成指標的“必要代價”。
其次,企業內部文化的縱容與失守,往往為舞弊行為提供了擴散土壤。在某些“業績導向高于合規導向”的組織中,管理層對底線問題缺乏明確態度,甚至默許。因此,缺乏明確紅線文化的環境,會導致員工將舞弊行為視為潛規則或灰色空間,形成群體性沉默與道德滑坡。一旦初次違規未被追責,便容易形成“沉默共謀”的文化氣候,舞弊行為也更易演化為系統性風險。
最后,企業在識別手段單一、技術工具滯后的情況下,極易滋生舞弊人員的僥幸心理。特別是在缺乏數據穿透審計、行為模式識別系統等技術支撐的企業中,以人工審核為主的流程存在天然漏洞,不少員工抱持“只要不被發現就不是問題”的觀念。由此導致隱蔽性強的舞弊行為可潛伏數月甚至數年而不被察覺,使制度形同虛設,監督形同虛空。
03.
小結
在現實的企業運營中,貪婪與欲望始終存在,舞弊的風險亦難以完全消除。“天下無賊”的理想境界,或許只是理想國的幻影。然而,正因舞弊難以完全消除,企業更不能對其坐視不理,唯有通過制度設計的持續進化,構建系統化、可執行、能適應“人性挑戰”的治理機制,企業方可真正實現從“堵漏洞”到“防人心”的治理升級。
下篇文章將圍繞企業舞弊的典型風險類型展開,進一步解析不同類型舞弊行為的表現特征、法律屬性與風險演變趨勢,深入探討企業如何通過制度化建設、監督機制與文化塑造,走出一條系統抗惡的治理路徑。
[1]國際注冊舞弊審查師協會(ACFE).《2024年全球職務舞弊調查報告》[EB/OL].http://www.acfechina.org/article/detail-1170,2025-03-31.
[2]廉潔三一.三一集團2024年度反舞弊通報[EB/OL].https://mp.weixin.qq.com/s/6LNQug8M4dLB7ZzY-5e32Q,2025-03-31.
[3]澎湃新聞.字節跳動通報內部反腐[EB/OL].https://news.xinmin.cn/2024/04/29/32639998.html,2025-03-31.
[4]哈啰守望者.舉報有獎活動持續進行中[EB/OL].https://mp.weixin.qq.com/s/FxHPtLE93a1QWLeYgIpOFg,2025-03-31.
[5]紅星新聞.作業幫最新通報[EB/OL].https://mp.weixin.qq.com/s/3kUvh44mZ-fBleIb0PWzTg,2025-03-31.
[6]抖音集團.2024年下半年抖音集團反舞弊通報[EB/OL].https://mp.weixin.qq.com/s/FkZJLLsk-nAQkJUG6lD8gQ,2025-03-31.
[7]安踏集團.安踏集團建立“涉腐黑名單”制度 公布首批“永不合作主體”清單[EB/OL].https://mp.weixin.qq.com/s/JrkiOxhJb6INzqn-iBQH6Q,2025-03-31.
[8]廉潔三一.三一集團2024年度反舞弊通報[EB/OL].https://mp.weixin.qq.com/s/6LNQug8M4dLB7ZzY-5e32Q,2025-03-31.
[9]震坤行工業超市.震坤行2024年度反舞弊通報[EB/OL].https://mp.weixin.qq.com/s/aPsSfSY0960UiRlWKKIrTg.2025-03-31.
[10]陽光騰訊.騰訊集團反舞弊通報[EB/OL].https://mp.weixin.qq.com/s/YGXEkb4IE69OnhPgPH2PSA,2025-03-31.
[11]哈啰守望者.2024年哈啰廉正回顧[EB/OL].https://mp.weixin.qq.com/s/uMSceUiaaXouzuhlIY156A,2025-03-31.
[12]廉政先導.先導集團2024年度反舞弊通報[EB/OL].https://mp.weixin.qq.com/s/uClWNs8G5tm7skj5lj2GsA,2025-03-31.
[13]界面新聞.TCL發布2024年反舞弊通報[EB/OL].https://mp.weixin.qq.com/s/bfILTM7tjptPMs5hxfqgBg,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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