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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師在律師隊伍中已經占到很大比重,而且可以預見這個比重仍將不斷上升,青年律師的培養和發展問題承載了中國律師界的未來,青年律師的發展問題實際上也就是中國律師行業的發展問題。對此,《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年律師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青年律師是律師隊伍的未來。培養一支政治堅定、法律精通、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青年律師隊伍,關系到我國律師事業的健康和持續發展,也關系到我國民主法制建設進程。”全國律協對青年律師的這個定位,應該說是相當高的,已經上升到了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高度。
目標雖然清晰,但存在的問題也同樣突出,人才流失嚴重、生存面臨困境、缺乏良好嚴格的職業道德規范和紀律約束等等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問題,要找到一條有效的解決途徑并不簡單。我們看到,許多地方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都開展了各種有益的嘗試,許多做法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黃浦區律工委在司法局的指導和關心下,結合本區內的執業人群特點和資源優勢,積極探索有黃浦特點的青年律師培養道路。
一、探索青年律師培養之道
1. “眾而精、多而細”的黃浦律師
要創新機制,必須因地制宜,黃浦區的律師行業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人才濟濟。目前黃浦區的律師中,有2名律師享受國務院特殊專家津貼,1名律師被評為“上海市領軍人才”,有5名律師被評為“區領軍人才、專業技術拔尖人才”,還有12名律師進入司法部及上海市司法局優秀律師人才信息庫,律師領軍人才占律師總數比例在上海市處于領先地位。
第二,機制完備。黃浦區將律師人才工作納入黃浦區人才工作的大局中通盤考慮,初步形成由律師領軍人才、優秀律師、青年律師組成的律師人才梯隊和相配套的培養機制。對于律師領軍人才,注重搭建平臺,加強宣傳,做好服務;對于優秀律師,注重創造條件,爭取機會,促進發展;對于青年律師,注重加強基本功的鍛煉,提高專業技能和業務素質。
第三,積淀濃厚。黃浦區可以說是上海律師的發源地,一百年前,中國近代史上人數最多、影響最大的律師同業組織———上海律師公會就是在法租界(也即今黃浦區境內)宣告成立的。我們擁有全國首個也是目前為止唯一一個律師史料陳列館———“上海律師公會舊址陳列館”。陳列館的建設,為黃浦律師、上海律師乃至全國律師了解律師發展史、傳承律師精神提供了極佳的平臺。
2. 從“名師帶高徒”到“名律師茶座”
根據黃浦區律師業的上述特點,如何挖掘歷史資源、如何充分調動處于梯隊頂端的“領軍人才”參與到為數眾多的青年律師的培養進程中是我區青年律師培養工作中著重思考的方向。于是,“名師帶高徒”的項目應運而生。
2008年,區司法局邀請朱洪超、江憲、鮑培倫、錢奕、翟建、朱樹英6位上海業內領軍律師擔任老師,結對帶教區內7位優秀青年律師,通過業務技能帶教、管理經驗分享、律師精神傳承等方式促進青年律師健康成長。這一制度打破了律師事務所的界限,帶教老師通過座談交流、個別指導、觀摩開庭、交流事務所管理模式等方式,幫助青年律師們建立法律信仰,明確奮斗目標,進一步提升自身職業道德素質,提高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
2009年,“名師帶高徒”又推出了“升級版”。區司法局進一步整合資源,由區自主創新領軍人才朱洪超律師領銜,邀請黃仲蘭、錢麗萍、朱樹英、鮑培倫、錢奕、江憲、翟建共8名律師共同組建“名律師工作室”,采用“導師引領、集中研討、自我修煉”的培養方式,幫助區內優秀青年律師在理論研究、職業素養、專業能力和事務所管理方面達到更高層次,使他們逐步成長為新一代律師行業的領軍人物,從而促進區內律師業的可持續發展。
可以說,“名師帶高徒”和“名律師工作室”在當時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在短時間內培養起一批具備專業高度和管理才能的青年律師領軍人物,但是如何將“點對點”的帶教模式進一步拓展至“點對面”,形成可復制的輻射面更廣、規模更大的青年律師培養途徑又成為下一階段課題。
從2011年開始,黃浦區推出了與業界大律師“零距離”交流的“名律師茶座”系列活動,邀請主講的律師均為曾獲得第一屆“東方大律師”的業界前輩,包括上海恒信律師事務所主任鮑培倫律師、上海翟建律師事務所主任翟建律師以及上海君和律師事務所主任錢麗萍律師。主講律師分別就“青年律師職業規劃和自我培養”、“當代司法環境下刑事辯護”、“律師的執業之道”等話題,與青年律師們一起分享自己的成長經歷、創業(辦所)歷程和執業感悟,同時也對青年律師在執業方面的困惑給予指導和建議。在茶座輕松的氛圍中,青年律師也放下緊張的情緒,大膽地與大律師一起對案件進行探討,提出自己的想法。“名律師茶座”有效拉近了青年律師與名律師之間的距離,每一次茶座的舉辦都吸引了眾多律師的參加,甚至有外區的青年律師慕名而來。在整個過程中,名律師們以導師般的關懷,引領青年律師成長、成才。
“名律師”系列活動一路走來,培養出一大批優秀的青年律師,他們當中很多已經成為知名律所的主任、承擔了律工委和律協內部一些機構的管理工作。除此之外,“名律師”系列活動帶來的更深遠意義在于,使我們在青年律師培養之道方面汲取了寶貴的經驗,更促使我們不斷思考究竟什么才是青年律師培養之道的核心價值。
二、黃浦律師夢
人類沒有像鳥一樣擁有翅膀,卻是地球上飛得最高的動物,人類沒有像魚一樣的雙鰭,卻早已航遍全球。人類在自然界曾經是如此的平庸和孱弱,但是我們祖先在仰望星空時、在瞭望大海時,升起了一份征服世界的夢想,事情就此完全不同了。
相信我們每個人進入律師行業時都懷揣著心中的夢想,有的夢想成為一位八面玲瓏的大俠、也有的夢想成為國家民主法制進程的實踐者和推進者。夢想各有不同,但“成為一名好律師”相信是每個剛入行的律師都會有的夢想。
坦率講,律師職業在起步階段并不如外表那么“光鮮”,壓力大、工作強度高、薪酬待遇低、競爭殘酷,種種現實的壓力讓年輕律師和助理難以支撐度過職業初期較長一段時間的煎熬。夢想在此時,無疑是一劑非常有效的強心劑,讓青年律師沉下心來,摒除外界干擾地堅持自我。
青年律師的培養之道,首先就是夢想之道,要鼓勵年輕人“做夢”,敢做夢才有可能圓夢,才有實現夢想的原動力。正如習近平主席說我們每個中國人要實現“中國夢”,我們廣大年輕律師為什么不能堅定我們心中的“律師夢”呢?
1.“偶像”時代
律師這個行業特別推崇個人魅力。對于許多年輕律師和助理而言,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很多時候,我們需要有個人矗立在那里,讓懷揣夢想的人看到未來,看到前途。青年律師的培養,無需回避偶像的作用,反而應該強化偶像帶給青年律師的引領作用和正能量。
我們在青年律師培養過程中,不僅要支持他們選擇業界的偶像,更要讓他們接觸到特質的偶像。這是因為,律師的類型各有不同,青年人也有著各自不同的性格特質,有的是學術性,有的是外向型,青年律師應該學會從自身出發比較不同“偶像”的類型與特質,從不同偶像身上汲取最為適合自己的優點與特質去學習。因此,我們在舉辦“名律師茶座”時,既有沉穩儒雅的鮑培倫律師、也有風趣幽默的翟健律師,希望讓青年人多開眼界、多比較,正所謂“總有一款適合你”。
當然,我們律師界的“偶像”不同于娛樂圈“偶像”那樣高高在上,我們是要讓律師偶像與青年律師進行“零距離”互動,讓青年律師通過切身感受去體會偶像的魅力,進而形成對偶像、對職業的崇拜。這就是為什么黃浦區律工委采用“名律師茶座”而非“名律師講座”的原因,就是為了避免以往講座形式過于呆板、缺乏互動交流,要讓青年律師與名律師邊互動、邊討論、邊學習。
更為重要的是,通過偶像的引領和帶動,要在青年律師中培養出一批佼佼者成為新的偶像、新的領軍人物,這樣一種“江山代有人才出”的局面對于廣大青年律師而言絕對是正能量,會大大堅定他們在這個行業繼續下去的決心與耐心。
這是一個全民偶像的時代,我們這次會議地點是浙江杭州,記得去年浙江衛視有一檔風靡全國的偶像選秀節目叫“中國好聲音”,這個節目締造了一批偶像,也給了大批熱衷于此的年輕人以追隨偶像腳步的夢想,我們青年律師的培養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2.夢想在左、堅持在右
有了夢想、有了偶像,就能成功嗎?當然不是!夢想和偶像可能會帶給青年律師在這個行業前行的動力,但律師職業道路的艱難和崎嶇一定超乎他們的想象。套用現在很流行的一句網絡用語,“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現實是什么?就是青年律師在職業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擾。很多入行不久的年輕律師和助理經常會抱怨“起薪低、工作累、24小時全天候全方位為客戶服務”,這還算好的,許多律師助理從實習期直至執業后,從沒專業且有經驗的律師帶教和業務指導,全憑自己“摸著石頭過河”。這是多可怕的狀況,這種自生自滅式的培養模式叫青年律師如何堅持得下去。所以,青年律師的培養,除了教會他們“堅持”外,還要幫助、甚至陪同青年律師堅持走下去。
一方面,要讓年輕人學會堅持,先要讓他們懂得對這個職業的“尊重”,包括對“法律專業”、對“律師職業形象”、和對“職業操守”的尊重。客觀而論,我們律師這個行業目前在社會上有時會受人詬病,就其根本原因就是一些律師無視“專業”、無視職業操守,隨意忽悠當事人。相信很多律師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當事人在與律師討論訴訟案件時經常會習慣性地問“有沒有關系”,而很多律師隨流跟風,在開庭前根本不仔細研究案情和資料,把“力氣”都用在酒桌上。試想一下,如果新入行的青年律師看到的都是如此情形,久而久之,他內心對這個行業會怎么看?當遇到職業瓶頸時,還會有足夠的勇氣和正能量支撐他堅持下去嗎?恐怕真的很難。
因此,培養青年律師對專業和職業操守的尊重,應該是常態的、持續性的。以我們黃浦區的“名律師”系列活動為例,從一開始的名師帶高徒、到名律師工作室、再到現在的名律師茶座,不僅持續時間長,而且在內容和形式上形成了體系。更重要的是,培訓的內容,不僅僅限于法律專業內容,更有“青年律師職業規劃和自我培養”這些職場之道的主題。在培訓方式上,既有授課和指導,也有交流和談心,這樣更有助于提高青年律師的接受度。
另一方面,堅持的過程有時是非常孤獨的,必要時還需要青年律師們共同結伴前行。為此,我們黃浦區律工委嘗試搭建各種平臺,組織形式多樣的活動,為青年律師創造“結伴”的機會。比如黃浦區律工委下設女律師聯誼會、青年律師聯誼會(還是區青年聯合會團體會員單位),為廣大青年律師提供交友和交流的平臺,讓他們可以互相分享和交流職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經驗。
特別是在司法局和律工委主辦的各項活動中,大膽讓青年律師唱主角,使青年律師通過展示自我的舞臺,發掘和實踐自身價值,比如在黃浦區司法局主辦的外灘金融法律論壇上,大部分專業籌備工作、甚至部分主題發言都由青年律師完成,這些都十分有利于提升他們在專業上的自信心,堅定其繼續律師之路的決心。
三、鐵肩擔重任
如果將律師這個職業用另一個詞語進行歸納和形容,我想“責任”二字非常能體現這個行業的本質。從小處講,我們律師接受客戶委托處理法律事宜,便擔負了恪守職業操守、為客戶排憂解難的責任;從大處講,我們整個律師行業擔負著維護公民社會法律權利,促進社會法制建設進步的責任。
青年律師的培養也離不開“責任”二字。從黃浦區司法局、律工委在青年律師培養方面已有的實踐來看,青年律師的培養工作應當由資深律師、青年律師、律工委和司法局共同擔負起各自應有的責任。
1.老律師的傳承
在我們這個行業里,一些起步早的老律師、特別是名律師們是這個行業的前輩、先驅者,更是受益者。他們在受益于這個行業的同時,更擔負起這個行業薪火相傳、發展振興的重要責任,這也是律師行業交給老律師的任務。
律師這個職業是需要經驗的職業,青年律師的培養和學習過程相當漫長,這個過程中如果有老律師的引領和經驗分享,可以使廣大青年律師踩著前輩的肩膀加速前行,少走許多彎路。
事實上,老律師的經驗傳承可以是全方面的,很多在老律師看來非常淺顯、非常基本的道理,可能對很多青年律師來說是“茅塞頓開”的經驗。小到著裝和禮儀,大到青年律師職業規劃,都需要老律師的言傳身教和經驗分享。這就是傳承,同時是老律師們對這個行業所擔負的責任。
2.司法局和律工委搭建平臺
前輩的引領和傳承不可或缺,但又有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擺在許多青年律師面前。一方面,我們青年律師身處不同的律師事務所,大型事務所在新人培養機制方面相對系統規范,投入資源和經費也非常大,但很多小規模的事務所可能每年甚至幾年只招一兩個人,也就很難形成系統化的培訓。另一方面,鑒于目前各個事務所以“提成制”為主的收入分配特點,“師父帶徒弟”還是主流的帶教模式,師傅做什么業務,徒弟也跟著做什么業務,青年律師很難有更多機會接觸不同領域、不同類型的業務。這種培養模式下,帶教律師的責任被無限擴大,行業的集體責任卻悄悄地縮小了。因此,如何打破“門第”的界限,讓廣大青年律師在更為豐富的土壤里汲取養料,這應該是我們司法局和律工委的責任。
當初黃浦區舉辦“名律師茶座”和“名師帶高徒”等系列活動,就是想打破這樣的局限,給青年律師多一些機會,為他們打開一扇接觸新領域的窗戶。讓那些懷揣夢想的年輕人前赴后繼地進行嘗試,去探索自己的興趣所在,為自己的夢想打拼。
當然,司法局和律工委還組織各種形式多樣的活動,包括英語演講比賽、青年律師聯誼會等等,這些活動使得年輕人在獲取專業法律知識之余,還能了解不同的職業態度、職業觀念和職業風格。
3.青年律師的自我規劃和定位
最后,我想簡單談一談青年律師在職業規劃和發展中需要自我承擔的責任。所謂“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事務所、帶教律師、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當仁不讓地應當承擔起培養青年律師的責任,為青年律師的發展盡可能創造好的條件,但是一個青年律師成功與否最終還是取決于其自身的條件和努力。說到底,還看他個人是否清楚并且愿意承擔起自我規劃、自我定位、自我發展的個人職業發展責任。
關于青年律師應該如何規劃和實現自己的職業夢想,如何選擇發展道路,應該樹立怎樣的價值觀念和職業理念,在我們歷次青年律師論壇上很多同行都提出了各自的真知灼見,有些是非常深刻的。從我個人理解來看,其實我們老祖宗的一句儒家經典古訓可為我們當下青年律師的自我定位所借鑒。《禮記·大學》有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我們每個青年律師的成長和歷練過程不也是如此嗎?通過專業學習和自我約束,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和服務水平、規范自我職業操守,此謂之“修身”者也;在事業發展的同時安排好自己的家庭生活,使自己成為一名熱愛生活、充滿生活與家庭情趣的專業人士,此謂之“齊家”者也;通過律師執業活動不斷推進社會法制的建設、健全和發展,為國家和社會的整體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此謂之“治國”者也;在一代又一代律師的不斷努力下,構建高度規范化和制度化的法律社會,形成全民法治意識,實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此謂之“平天下”也。
青年律師的培養之道,注定是一條不平坦的道路,但越是不平坦的道路越是有著別樣的風景,我們在座的各位都是這條路上的探索者、前行者和參與者,道路的那一頭是我們這個行業未來的發展愿景,我們責無旁貸。●
(作者單位: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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