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換個角度了解ESG投資發展的驅動邏輯~
01 ESG投資的市場驅動因素
ESG投資作為一項秉持ESG理念的投資活動,其市場的發展往往受限于利益相關方。
利益相關方這個概念在ESG投資的相關理論中經常出現,任何能夠通過自身選擇直接影響、或通過其提供的服務/信息間接影響投資決策的主體都會被認為是利益相關方(Stakeholder)。
根據利益相關方所承擔的責任和角色,其可以被初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 有錢的人——資產所有者(Asset Owner):“金主爸爸”,真正持有資產的主體,是ESG投資的資金來源。這些主體有大量的資產用于投資,可能是主權財富基金、捐贈基金、養老基金,也可能是高凈值的個人投資者。
· 管錢的人——資產管理者(Asset Manager):向資產所有者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主體。
· 營銷的人——基金推廣人(Fund Promoter):承擔ESG投資基金營銷、推廣工作的主體,包括提供咨詢服務的投資顧問(包括零售投資顧問)、投資平臺以及基金標簽商。
· 服務的人——提供金融服務(Financial Service)的主體:為開展ESG投資活動本身提供服務的主體,包括投資銀行、投資研究及咨詢機構、證券交易所、ESG評級機構等。
· 監管主體:包括所聚焦行業的政策制定者(Policymaker)、監管機構(Regulator)。
· 拿錢的人——被投主體(Investee):通常為一般被投公司、被投項目、被投機構等融資主體,需要一定程度上聽金主爸爸的話。
· 政府部門(Government):關注國家與社會的整體發展情況,追求社會的積極、正向發展,在社保、基建、低碳轉型過程中存在大量支出。
· 民間組織(Civil Society)與學術界(Academia):具有自發性,具備社會監督、ESG理論研究功能的組織和群體。
上述利益相關方作為ESG投資市場的參與主體,分別基于其自有角色承擔了不同程度的驅動功能,其各自的行為與選擇構成了ESG投資發展的動力來源。換言之,利益相關方的行為是ESG投資的市場驅動因素。
02 ESG投資的市場驅動機制
在探討ESG投資的市場驅動機制之前,我們先把上面主要的利益相關方進行排列組合,形成ESG投資的價值鏈。
與一般投資活動類似,在ESG投資價值鏈中,資產所有者通過投資顧問抑或自行將資產交由資產管理者進行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者直接投資(如一級市場股權投資)或通過金融服務主體投資(如二級市場購買股票)于被投主體,并在被投主體獲得盈利時收取相應的投資回報。與此同時,監管主體也在投資價值鏈發展的過程中受到影響,并制定更加符合市場發展狀況的政策,進而再作用到投資價值鏈的發展當中。
好,在認可ESG投資是長期主義、長遠看來能夠帶來更加豐厚的金錢價值與社會價值的前提下,讓我們把“ESG偏好”融入上面的價值鏈,看一下會發生什么。
我們假設資產所有者為了實現前述目的,要求資產管理者增加ESG投資權重。基于管理責任約束,資產管理者將尋找符合ESG投資要求的被投主體,并進行投資。這樣的長期循環會導致資本更加青睞符合ESG投資要求的主體,從而倒逼市場主體開展ESG建設,這是一個良性發展循環。
我們再換一種假設,資產管理者認可上述前提,在符合管理責任要求的前提下,增加ESG投資的權重。同樣地,市場主體為了獲得融資,也需要開展ESG建設;而在資產所有者層面,當采用更高的ESG投資權重時,其收獲的投資回報價值更高,那么資產所有者可能會認可ESG投資理念,并且要求資產管理者下次繼續進行ESG投資,這也是一個良性發展循環。
從被投主體的角度出發,被投主體主動進行ESG建設、獲得了更好的ESG表現,給資產管理者帶來了更好的業績、給資產所有者帶來了更多的回報,那么下次這樣的被投主體會更加容易獲得融資,有更多的資金支持業務發展與規模擴張,被投主體更加有動力開展ESG建設,這還是一個良性發展循環。
再來看看監管主體,在ESG理念融入整個投資價值鏈時,監管主體更加傾向于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并促進實施,比如要求主權財富基金除了賺錢之外,可以多考慮一下投資給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并且納入到投資理念當中;同樣,這一行為還是會反作用于市場,最終形成良性發展循環。
怎么樣,是不是很像“飛輪效應”?沒想到吧,除了用在平臺運營邏輯建設和個人發展規劃這些領域之外,飛輪效應也可以拿來解釋ESG投資的市場驅動機制嘛。這樣形成的良性循環,是理想中的ESG投資的市場驅動機制狀態,它的觸發可能只需要一些群體的努力,但有效的運轉則需要整個市場的合力。
03 良性循環沒那么容易達成
簡單舉幾個例子吧。
資產所有者認為“下一代的事情與我無關,其他人的事情也與我無關”,以追求短期回報為主,要求資產管理者必須投資一些不那么符合ESG理念的行業。
資產管理者認為“只要履行好管理責任,達到收益率目標就行”,在資產所有者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并不會額外考慮ESG因素,或者認為將ESG因素納入投資決策將產生更高的管理成本。
被投企業呢,可能壓根不知道怎么搞ESG建設,或者不想承擔ESG建設帶來的運營成本,又或者“陽奉陰違”——履行ESG相關的披露義務,但只是做了變相的公司包裝宣傳,并不會披露那些不美好的數據。雖然積極披露有助于傳播ESG理念,可遮遮掩掩的披露對于ESG投資所需的基礎數據來說并沒有什么幫助。
總之,我們相信ESG投資的發展一定是在向好的,但也不必過于樂觀,從市場驅動機制著手找到ESG投資發展的關鍵節點,慢慢轉動這個飛輪吧,畢竟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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