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住宅消防安全直接關系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物業服務企業作為小區公共區域消防管理的核心責任主體,其合規管理水平是防范火災風險的關鍵防線。
實踐中,因物業消防管理缺位引發的火災事故屢見不鮮:2021年7月,上海某小區16號樓因住戶不當使用電器引發火災,居民楊某進入失火樓房后死亡。家屬起訴時指出,物業公司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無證且業務不熟練、自動消防設施長期故障、消防栓無水、消防通道堵塞等問題,火災發生后既未及時接收報警信號,也未啟動救援和疏散措施,延誤了救援。法院審理后認定物業公司未履行法定消防安全防范和保障義務,對楊某死亡存在重大過錯,判決其承擔20%的責任,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共計約19.09萬元。2024年4月,閔行一小區內一輛違規改裝的電瓶車在集中充電點爆燃,火勢蔓延燒毀9輛電瓶車和2輛機動車。受損汽車車主起訴索賠,并稱小區消防通道被占用導致火勢難控、損失擴大,物業公司需擔責。物業辯稱消防車可從其他入口快速抵達,保安也及時救火,已盡安全保障義務。閔行法院審理后認為,物業公司未及時發現并制止消防通道被占用的情況,在消防管理上存在明顯疏失,最終判決其承擔10%的賠償責任。上述案例深刻警示了消防合規管理絕非形式主義。本文結合《消防法》等核心法規,明確物業消防法定職責與合規標準,拆解日常管理實操路徑,為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可落地的合規指引。
二、物業消防合規管理的核心法律法規依據
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消防管理工作,需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根本遵循,核心依據包括以下三類:
(一)基礎性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是消防管理的根本大法,明確了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的方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違反規定的企業,可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還需承擔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
(二)專門性規章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 5 號)針對高層住宅特點,細化了物業消防職責,要求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明確管理機構和人員、定期開展巡查檢測、組織消防演練等。《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物業對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責任、隱患排查流程和應急處置要求。
(三)技術標準規范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 25201-2010)作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了消防設施巡查頻次、檢測要求和檔案管理規范;《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XF1283-2015)則從行業規范層面,明確了自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等實操要求。這些標準為合規管理提供了具體技術依據。
三、物業消防管理的法定職責與合規邊界
(一)法定職責清單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管理職責可概括為 “設施維護、隱患排查、通道保障、宣傳演練、應急處置” 五大核心,具體為:
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擬訂年度工作計劃和保障方案,明確專門部門或人員負責消防管理;
2. 對共用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標志定期檢測、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3. 每日開展防火巡查,每月進行全面檢查,及時制止并報告違規行為;
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占用、堵塞、封閉;
5. 督促業主履行消防安全義務,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6.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
7. 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實 24 小時值班制度,火災發生時及時響應處置。
(二)合規核心邊界
消防合規管理的關鍵在于 “不缺位、不越權”:一方面,不得擅自關停消防設施,不得放任火災隱患存在,不得推諉維護責任;另一方面,無權對業主專有部分強制檢查,制止違規行為時需采取合法方式,不得侵犯業主合法權益。
四、物業消防日常合規管理的實操路徑
(一)設施維護:筑牢硬件防線
1. 建立設施電子檔案,對消防栓、滅火器、煙感報警器等逐件登記,記錄安裝時間、檢測結果、維修記錄,實行 “紅黃牌預警” 制度,對老化器材及時更換。
2. 制定《消防設施維保標準化手冊》,明確不同設施的巡檢頻率、檢查內容、合格標準(如消火栓每月查閥門密封性、每季度放水測試,標準為“水壓≥0.15MPa、出水順暢”),避免因員工經驗差異導致維護不到位。
3. 嚴格執行維護頻次標準:每日巡查消防設施外觀,每周測試煙感報警器靈敏度,每月檢查防火門閉門器性能,每季度聯動測試消防水泵壓力,每年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全面檢測并存檔備查。
4. 規范故障處理流程,發現設施損壞立即組織維修,維修期間需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公示告知,因維修需停用系統的,須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并確保安全。
(二)隱患排查:構建全流程閉環
明確巡查重點:聚焦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電動自行車是否違規充電、樓道是否堆放易燃雜物等關鍵環節,參照應急管理部要求建立巡查清單;
建立“發現-勸導-報告”機制:對業主“飛線充電”、私拉亂接電線等行為,當場勸導制止;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消防救援機構;
規范記錄留存,每日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對發現的隱患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期限,整改完成后閉環銷號,確保全程可追溯。
(三)通道管理:守護生命通道
劃定消防車通道標識線和禁停區域,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明確告知占用通道的法律后果;
加強車輛停放管理,實行 24 小時巡查,及時清理占用消防通道的車輛,對拒不配合的業主,可通過業主委員會協調或報警處理;
嚴禁在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或設置障礙物,定期清理樓道內違規停放的電動自行車,按規定設置集中充電區并配備自動斷電功能。
(四)宣傳演練:提升應急能力
常態化開展宣傳教育,在單元門廳設置消防隱患曝光欄,針對老年人、租房群體開展定向培訓,通過實操教學提升業主滅火器使用和逃生面罩佩戴技能;
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內容涵蓋初期火災撲救、疏散路線引導、特殊人群幫扶等實戰場景,確保業主熟悉逃生路線和自救方法;
制定詳細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微型站響應流程,確保初期火災 5 分鐘內可控,同時與消防救援機構共享小區消防設施圖紙。
(五)應急處置:守住最后防線
消防控制室實行 24 小時雙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需持證上崗,每 2 小時記錄一次設備運行情況,接到報警信號后立即核實處置;
微型站配備水帶、滅火器等基礎裝備,建立 “接警核實 - 微型站出動 - 聯動消防”的三分鐘響應流程;
火災發生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疏散引導員打開防火門、使用應急廣播指引方向,提醒業主 “不乘電梯、低姿逃生”,同時及時撥打 119 報警并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五、物業消防管理合規啟示
責任意識是前提:物業需將消防合規作為核心職責,摒棄 “重收費、輕管理”的理念,建立“全員參與、全程管控”的責任體系;
制度執行是關鍵:合規管理不能停留在紙面,需將巡查、維護、宣傳等要求落實到日常工作,確保每一項制度都有人執行、有人監督;
技術賦能是支撐:推廣智慧消防技術,可有效降低人為管理成本,提升隱患排查和應急響應效率;
多方協同是保障:加強與業主委員會、居委會、消防救援機構的聯動,形成共治合力,才能真正筑牢消防安全防線。
六、結語
住宅消防合規管理是物業服務企業的法定責任,也是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的核心使命。物業服務企業需以《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明確合規邊界,落實設施維護、隱患排查、通道管理、宣傳演練、應急處置等全流程要求,通過制度化、常態化、精細化管理,消除火災隱患。同時,要從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不斷提升合規管理水平,與業主共同構建 “小火不亡人、大火不成災” 的安全居住環境。消防合規無小事,唯有恪盡職守、久久為功,才能真正守護好業主的家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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