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中的“E”包含了環境因素中的方方面面(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土地、淡水等等),然而在我們學習“E”的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因素卻沒有什么爭議——氣候變化當之無愧。如果對于氣候變化有一點進一步的了解,可能會關注到減緩氣候變化和適應氣候變化這兩個概念,作為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兩大方式,這兩者具體是指什么?又有哪些不同?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
1. 什么是氣候變化
根據聯合國官網的定義,氣候變化是指溫度和天氣模式的長期變化。這些變化可能由自然原因造成,如太陽周期的變化。但自19世紀以來,人類活動一直是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特別是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燃燒。
也就是說,我們在ESG語境下所討論的氣候變化,關注點在于可直接或間接歸因于人類活動的氣候變化(畢竟人類對于因為自然原因導致的氣候變化也往往無能為力),該等氣候變化應當是在可比較的時間段內所觀察到的自然氣候變異性之外的變化。
氣候變化的最主要影響是地球變暖,目前地球的溫度比1800年代高出約1.1°C,而按照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趨勢,到本世紀末,全球氣溫可能上升多達4.4°C(也因此《巴黎協定》提出要將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1.5°C以內這一目標)。導致地球變暖的主要人為因素是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es)排放量的增加,化石燃料燃燒會產生溫室氣體排放,溫室氣體就像包裹著地球的毯子,捕獲太陽的熱量并使溫度不斷升高。造成地球變暖的溫室氣體有二氧化碳和甲烷。這些氣體的排放源涵蓋了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和土地使用等各個行業,我們日常接觸的汽車所用的汽油,為發電或供暖而燃燒的煤炭,垃圾填埋等均是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來源,此外,開墾土地和森林也會釋放二氧化碳。
氣候變化對于人類的健康、糧食安全、物種多樣性等都會產生威脅,例如極端天氣可能導致糧食減產、產生饑荒;空氣污染可能導致多種呼吸疾病;氣候變暖可能導致動植物滅絕,影響物種多樣性;再例如對于生活在島嶼上的居民,由于地球變暖導致的海平面上升和鹽水入侵等情況可能導致其不得不搬離家園,成為“氣候難民”。
如文章開頭所說,為了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種種不利影響,主要有兩種可采取的措施:第一, 減少和穩定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水平;第二,適應已經發生的氣候變化并提高對于潛在氣候變化的適應力。這兩種措施也就是我們前文所提到的減緩氣候變化和適應氣候變化。以下我們展開來看。
2. 什么是減緩氣候變化
減緩氣候變化是一種人類對于氣候變化的干預措施,通常包括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源(例如,燃燒化石燃料和木材用于發電、供熱或運輸),以及,與此同時,改善這些溫室氣體的“儲存器”(如森林、海洋和土壤),以試圖減緩氣候變化的進程。減緩氣候變化的目標主要包括:
- 避免對氣候系統的危險干擾;
- 在一個足夠的時間范圍內穩定溫室氣體水平,使得生態系統能夠自然適應氣候變化;
- 確保糧食生產不受威脅;以及
- 使經濟發展能夠以可持續的方式進行。
舉個例子,以清潔能源替代化石燃料,即是減緩氣候變化的一項重要舉措。化石燃料,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氣,是迄今為止全球氣候變化最大的促成因素,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75%以上,占所有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近90%。為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減緩全球升溫,我們需要結束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并投資于清潔、可獲得、負擔得起、可持續和可靠的替代能源。清潔能源包括太陽、風、水、廢物和地熱等自然能源,清潔能源幾乎不向空氣中排放溫室氣體或污染物,因此也能夠有效的實現減緩氣候變化的目標。
3. 什么是適應氣候變化
適應氣候變化,是指適應不斷變化的氣候并根據實際或預期的未來氣候事件進行調整,從而提高社會對氣候變化的復原力,減少對其有害影響的脆弱性。氣候變化的速度越快,適應的難度就越大。世界銀行恰如其分地將適應和復原力描述為“一枚硬幣的兩面”。
適應氣候變化的重點在于預測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并采取適當的行動來防止或者盡量減少氣候變化可能造成的損害,但需要注意的是,適應氣候變化也可能產生新的機會,例如,極地融化可能為開辟新的海上貿易路線帶來便利,但總體而言,適應氣候變化主要還是著眼于“減損”而非“增益”。
適應氣候變化的主要措施包括:
- 保護海岸線和適應海平面上升;
- 建設防洪設施;
- 管理土地使用和林業資源;
- 對稀缺的水資源進行更有效的規劃;
- 發展抗旱作物;
- 保護能源和公共基礎設施;以及
- 開發清潔的冷卻系統。
適應氣候變化既要適應當前的環境影響,也要適應未來可能出現的環境影響。但必須優先考慮最為脆弱的人群(例如貧困人群),這部分人群應對氣候災害的資源是最少的,適應氣候變化也可以最為有效的對其進行保護。
4. 兩者的異同
通過上文,我們分別了解了減緩氣候變化和適應氣候變化的概念和主要特征,然而,這兩者并不是一個“二選一”的選擇,無論我們是否采取任何減緩氣候變化的措施,總歸需要去適應已經在發生的氣候變化,而當我們試圖制定一項有效的氣候政策時,同時追求這兩個目標、并考慮這兩方面的因素也是非常必要的,一些有效的氣候政策(如保護沿海、淡水濕地和促進可持續農林業發展)可能同時有助于適應氣候變化和緩解氣候變化。
此外,需要認識到,在減緩氣候變化和適應氣候變化之間也可能存在沖突與權衡,例如,投資建設一個海水淡化廠,有助于防止干旱和缺水,是適應氣候變化的重要體現;但海水淡化廠的運營過程中也可能產生不低的碳排放,這對于減緩氣候變化反而可能產生負面影響。因此,理解、評估并權衡這種潛在的沖突,確保作出最有利于氣候變化的舉措,才顯得真正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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